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6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 或“公司”)拟以 5,374.30 万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湖南长 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公司”)7 名 自然人股东周银香女士、李焕炎先生、柳齐树先生、秦全美先生、 夏若文先生、丁彩凤女士、唐伟先生合计持有的广联公司 18.8812%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 标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转让方就股权权属、 债务情况等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如不真实,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赔偿损失。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1、本次交易概况
- (1)交易各方:
| 股权出售方 | 股权购买方 |
|---|---|
| 周银香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
| 李焕炎 | |
| 柳齐树 | |
| 秦全美 | |
| 夏若文 | |
| 丁彩凤 | |
| 唐伟 |
- (2)交易标的名称:广联公司7名自然人股东周银香女士、李焕 炎先生、柳齐树先生、秦全美先生、夏若文先生、丁彩凤女士、 唐伟先生合计持有的广联公司18.8812%的股权。
- (3)交易事项:公司拟购买广联公司7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 广联公司18.8812%股权。
- (4)交易价格:合计5,374.30万元。
- (5)交易价格及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交易价格的具体约 定情况:
- ① 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新五丰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 0506号)》,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
- 月31日,广联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463.78万元。较 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2,078.99万元,增减变动幅 度为73.72%。
- ② 交易的价格约定具体情况: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报告所确定 的广联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按照转让方各自持股比 例计算确定。
- (6)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预计包括2个部分,一是新 五丰自有资金1,674.30万元;二是银行贷款3,700万元。
- (7)协议签署情况:双方将在新五丰完成决策程序后签署《股 权收购合同》。
- (8)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广联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2年新五丰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广
联公司控股权及经营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广联公司拥有长沙县 唯一的A类屠宰证照,年屠宰能力达到70万头,配套拥有4万吨冷 库与240间商铺。此外还承担中央、省、市三级冻猪肉储备,先 后获评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中央储备肉代储冷库及全国 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具备显著的政策赋能优势。为加强对 核心屠宰平台的控制,同时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广联公司屠 宰业务与新五丰养殖、冷链、销售等板块深度协同,进一步强化 全产业链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新五丰拟收购广联公司自然 人股东所持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广联公司股东全部为国 有控股企业,将进一步强化对广联公司的管控,优化其治理结构, 提升决策与运营效率。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广联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股权收购后 | |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83.9161% |
| 2 |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18.84 | 9.7294% |
| 3 |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514.5 | 6.3545% |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可多选) | 购买 □置换<br><br>□其他,具体为: |
|---|---|
|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选) |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广联公司 18.8812%股权,其中:周银香 13.4266%;李焕炎 2.7972%;柳齐树 1.0490%;秦全美 0.6294%;夏若文 0.4196%;丁彩凤 0.2797%;唐伟 0.2797%。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 ☑否 |
|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 □是 ☑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374.30<br><br> 尚未确定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br><br>□其他:____________ |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br><br>☑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第一期付款:<br><br>在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且股权交割完成(以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后 10 个自然 日内,受让方应向各转让方支付其各自股 权转让价款的 80%。<br><br>第二期付款:在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 满 30 个自然日内,且转让方未违反股权收 购合同约定的陈述、保证及承诺事项的前 提下,受让方应向各转让方支付其各自股 权转让价款的 20%。 |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 条款 | 是 ☑否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湖南长株潭广联 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序号 | 交易卖方名称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 对应交易金额 (万元) |
|---|---|---|---|
| 周银香 | 广联公司 13.4266%的股权 | 3,821.72 | |
| 李焕炎 | 广联公司 2.7972%的股权 | 796.19 | |
| 柳齐树 | 广联公司 1.0490%的股权 | 298.59 | |
| 秦全美 | 广联公司 0.6294%的股权 | 179.15 | |
| 夏若文 | 广联公司 0.4196%的股权 | 119.43 | |
| 丁彩凤 | 广联公司 0.2797%的股权 | 79.61 | |
| 唐伟 | 广联公司 0.2797%的股权 | 79.61 | |
| 广联公司 18.8812%的股权 | 5,374.30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周银香 |
|---|---|
| 主要就职单位 | 湖南省星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
| 姓名 | 李焕炎 |
|---|---|
| 主要就职单位 | 湖南省星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
| 姓名 | 柳齐树 |
|---|---|
| 主要就职单位 | 退休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
|---|
| 姓名 | 秦全美 |
|---|---|
| 主要就职单位 |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 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
| 姓名 | 夏若文 |
|---|---|
| 主要就职单位 | 退休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
| 姓名 | 丁彩凤 |
|---|---|
| 主要就职单位 | 湖南省星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
| 姓名 | 唐伟 |
|---|---|
| 主要就职单位 | 湖南建工梓山湖投资有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否 |
(三)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交易对方周银香为广联公司的董事,柳齐树、秦全美、夏若 文为广联公司监事;同时,秦全美在广联公司任招商管理部经理。
除上述关系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系。
(四)交易对方资信情况: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型: 交易标的的名称:广联公司7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广联公司
全部股权,合计广联公司18.8812%股权。 交易标的类型:股权收购
-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 出让方 | 获得该资产的时间 | 获得方式 |
|---|---|---|
| 周银香 | 2012 年 4 月 | 原始取得(设立出资) |
| 李焕炎 | 2012 年 4 月 | 原始取得(设立出资) |
| 柳齐树 | 2012 年 6 月 | 继受取得(股权转让) |
| 秦全美 | 2012 年 6 月 | 继受取得(股权转让) |
| 夏若文 | 2012 年 6 月 | 继受取得(股权转让) |
| 丁彩凤 | 2014 年 6 月 | 继受取得(股权转让) |
| 唐伟 | 2014 年 6 月 | 继受取得(股权转让) |
- (1)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 称 |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代码 | ☑ 91430121675598004P<br><br>□ 不适用 |
|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范 围内子公司 | 是 □否 |
| 本 次 交 易 是 否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报 表范围变更 | 是 ☑否 |
| 交易方式 |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br><br>□向标的公司增资<br>□其他<br> |
| 成立日期 | 2008/07/08 |
| 注册地址 | 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园毛塘大道 669 号 |
| 主 要 办 公 地 址 | 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园毛塘大道 669 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春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3833.34 万元 |
| 主营业务 | 生猪交易中介信息服务(不含期货、证券);生猪收 购;养殖业的管理咨询服务;仓储、物流配套服 |
| 务;家畜屠宰(凭许可证、审批文件经营)、加 工(凭许可证、审批文件经营)、冷冻、冷藏; 畜禽鲜冻产品、油脂的加工(凭许可证、审批文 件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农产 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及物流配送中心、配套物业建 设、经营、管理、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农产品(不 含粮食)、水产品的批发;网上销售农副产品;肉 食、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的销售(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 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 技术除外);纸制包装品(不含印刷品印刷)、 普通机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所属行业 | C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 15,500 | 65.0349% |
| 2 |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18.84 | 9.7294% |
| 3 |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514.5 | 6.3545% |
| 4 | 周银香 | 3,200 | 13.4266% |
|---|---|---|---|
| 5 | 李焕炎 | 666.66 | 2.7972% |
| 6 | 柳齐树 | 250 | 1.0490% |
| 7 | 秦全美 | 150 | 0.6294% |
| 8 | 夏若文 | 100 | 0.4196% |
| 9 | 丁彩凤 | 66.67 | 0.2797% |
| 10 | 唐伟 | 66.67 | 0.2797% |
| 合计 | 23,833.34 | 100.00%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83.9161% |
| 2 |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18.84 | 9.7294% |
| 3 |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514.5 | 6.3545% |
| 合计 | 23,833.34 | 100.00% |
- (3)其他信息 广联公司其他法人股东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
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 明》,上述7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具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声明》,明确放弃本次收购涉及的优先购买权。
(4)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广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广联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标的资产名称 |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
|---|---|---|
| 标的资产类型 | 股权资产 | |
| 本次交易股权比 例(%) | 18.8812 | |
| 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
| 是否为符合规定 条件的审计机构 | 是 □否 | |
| 项目 | 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6 年度/ 2026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9,403.80 | 49,327.29 |
| 负债总额 | 33,019.01 | 32,628.06 |
| 净资产 | 16,384.79 | 16,699.24 |
| 营业收入 | 76,497.81 | 35,190.65 |
| 净利润 | 2.31 | 314.45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
机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购买的资产的行业特殊信息 无
(四)广联公司可能存在或有负债,针对或有负债,交易双 方已在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合同》中明确解决方式,即因或有负 债导致目标公司广联公司或受让方新五丰遭受任何损失的,转让 方应按照其转让股权占标的股权总数的比例向受让方新五丰或 目标公司广联公司退回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广联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506号)》,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广联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463.78万元。广联公司7名自然 人股东合计持有的18.8812%股权对应评估值5,374.30万元。
公司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1)标的资产
| 标的资产名称 | 湖南 长株 潭广 联生猪 交易 市场 有限公 司 18.8812%股权 |
|---|---|
| 定价方法 | 协商定价<br><br>☑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br><br>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 其他: | |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374.30<br><br> 尚未确定 |
| 评估/估值基准 日 | 2025/12/31 |
| 采用评估/估值 结果(单选) |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br><br>□其他,具体为: |
| 最终评估/估值 结论 | 评估/估值价值:28,463.78(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73.72%<br><br> |
| 评估/估值机构 名称 |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2)标的资产具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评估方法选择:本次评估严格遵循《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的相关规 定,结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特征、价值类型以及资料收集情况, 对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进行了适用性分析, 因广联公司缺乏稳定可预测的收益趋势,同时,生猪行业强周期 性、猪价不可预测性及政策竞争压力使经营风险高度不确定,预 期收益对应的风险难以度量。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选 取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湖南长株潭广联 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463.78万元, 较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2,078.99万元,增减变动 幅度为73.72%。
经采用市场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 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995.00万元,较 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2,610.21万元,增减变动幅 度为76.96%。
重要评估假设: 1)前提条件假设
①公平交易假设 公平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已处于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
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按公平原则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②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处于充分竞争与完善的市场
(区域性的、全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市场)之中,在该市场中,拟 交易双方的市场地位彼此平等,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能 力、机会和时间;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均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 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以便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标 的之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在充分竞争的 市场条件下,交易标的之交换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 情决定,而并非由个别交易价格决定。
③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广联交易公司按其目前的模式、规模、 频率、环境等持续不断地经营。该假设不仅设定了评估对象的存 续状态,还设定了评估对象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
2)一般条件假设
①假设国家和地方(广联交易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现
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等较评 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 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广联交易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的财政和货币政
策以及所执行的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③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对广联交
易公司的持续经营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3)特殊条件假设
①假设广联交易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
上,其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且其业务的未 来发展趋势与所在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②假设广联交易公司的经营者勤勉尽责,且其管理层有能力
担当其职务和履行其职责。
③假设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及广联交易公司提供的资料(基
础资料、财务资料、运营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 大事项披露充分。
评估参数及其合理性:在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中,各项主要 参数的确定均以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市场公开信息、政府定价
文件及被评估单位实际经营数据为基础,确保参数选取有据可循、 客观公允。
(3)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发生可能对 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充分披露相关事项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程度,并结合资产评估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的相关事 项,在公告中充分提示资产评估事项的风险。
无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 1、本次交易标的为广联公司7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广联
公司18.8812%股权,对应广联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本次广 联公司全部股权评估为28,463.78万元,其中:采用市场法评估 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995.00万元,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 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463.78万元,两者相差531.22万 元,差异率为1.87%。广联公司18.8812%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5,374.3032万元,本次交易拟以5,374.30万元的价格成交。
- 2、交易有商誉产生的,结合公司当前商誉占净资产比例的
变化情况、标的资产行业情况、经营发展方向等对商誉减值风险 进行充分的提示。
无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合同主体: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周银香、李焕炎、柳
齐树、秦全美、夏若文、丁彩凤、唐伟 交易价格:5,374.3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支付期限:收购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期付款在合同生效且股 权交割完成(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后【10】个自然日 内支付【80】%,第二期付款在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满【30】个 自然日内,且转让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的陈述、保证及承诺事项的 前提下支付【20】%。
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合同签订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过渡期安排:在过渡期内,转让方承诺不影响目标公司广联 公司按照正常经营方式和惯例开展业务,维持目标公司广联公司 的正常运营。转让方应在知悉任何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其他重大 事项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让方。
过渡期内目标公司广联公司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 有。但若过渡期内的损失系因转让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故意、重 大过失行为导致的,该等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转让方签字按指印)之日起成立,自新五丰完成内 部审批流程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若批准在前的,各方签章之日为生效日。
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就逾期履约、违反陈述保证、股权权属 瑕疵及或有负债等事项互设违约责任。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不构成企业合并。本次 收购完成后,广联公司仍为新五丰的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收购少数股权不会改变合并报表中广联公司的资 产、负债、收入、成本及费用等项目的总额,但将减少合并报表 中“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相应增加“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归 属于新五丰的份额。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 等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广联公司管理层变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
租赁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无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无 (五)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
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 无 (六)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将导致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需要明确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无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 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湖南长株潭
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京坤评报字〔2026〕0506号
- 2.《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
湘报字(2026)第0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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