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联特科技2026-09-14 20:36

摘要

1联特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
2核心事项包括:审议通过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速光模块智造基地项目;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4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张健、杨现文等当选非独立董事,余国杰等当选独立董事。
5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比47.90%,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无否决议案。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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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 号,A 栋办公楼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张健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307,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1,785,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1,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1,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1,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

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62,301,74399.9909%3,9000.0063%1,8000.0029%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516,02398.9075%3,9000.7475%1,8000.3450%0
2.00《关于向境 外全资子公 司增资暨投 资建设马来 西亚高速光 模块智造基 地项目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62,301,54399.9905%4,2000.0067%1,7000.0027%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515,82398.8691%4,2000.8050%1,7000.3258%0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表决结 果
股数(股)比例
3.00《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余国杰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07,87999.840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22,15980.9163%
3.02选举洪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07,88199.840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22,16180.9167%
3.03选举方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07,88899.840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22,16880.9180%
4.00《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07,88699.840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22,16680.9177%
4.02选举杨现文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07,88699.840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22,16680.9177%
4.03选举吴天书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07,88699.840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22,16680.9177%
4.04选举林雪枫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16,88699.854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31,16682.6427%
4.05选举王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62,216,88299.854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431,16282.64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付涵冰、曹琳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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