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诺思兰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摘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诺 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兰德”“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 诺思兰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600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14.33元/股,发行股数16,106,071股,募集资金总额 230,799,997.43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15,994.9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23,884,002.44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0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并分别会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顺支行龙旺庄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存续状态 |
|---|---|---|---|---|
| 中信银行北京 长安支行 |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110701012502696715 | 0.00 | 注 1 |
| 北京银行上地 支行 |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1195400013949 7072 | 0.00 | 注 2 |
| 北京农商银行 永顺支行龙旺 庄分理处 |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509337 | 0.00 | 注 3 |
| 中信银行北京 长安支行 |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 | 8110701013302696707 | 44,870,725.38 | 注 4 |
| 合计 | 44,870,725.38 | - |
- 注 1:中信银行北京长安支行(8110701012502696715)于 2026 年 5 月注销,详见《关
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 注 2:北京银行上地支行(账号 20000011954000139497072)于 2024 年 11 月注销,详
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 注 3:北京农商银行永顺支行龙旺庄分理处(账号 2000000509337)于 2024 年 10 月注
销,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 注 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3,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1)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
| 1 | 药物研发 项目 | 北京诺思兰德 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86,528,000.00 | 87,880,784.22 | 101.56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1)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
| 2 | 生物工程 新药产业 化项目 | 北京诺思兰德 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 | 97,356,002.44 | 54,581,448.05 | 56.06 |
| 3 | 补充流动 资金 | 北京诺思兰德 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72,911.63 | 100.24 |
| 4 | 偿还银行 贷款 | 北京诺思兰德 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223,884,002.44 | 182,535,143.90 | - |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NL005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NL005 项目为 保证后续临床试验研究方案具备更加科学可靠的依据,公司对动物实验设计重新 论证了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的合理性,对模型制备、检测方法及数据采集等方面 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对“药物研发项目—NL005IIc 期临床试验”预计启动时 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NL005IIc 期临床试验已按 调整后的时间节点启动,各项工作均正常推进。
2、NL003 项目(静息痛适应症)
-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 NL003 项目溃疡适应症已按计划申报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当时正处于审评审批阶 段,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药品审评审批流程,计划择机申报静息痛适应症生产药 品注册上市许可,对“药物研发项目—NL003 静息痛适应症项目”预计申报时间 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NL003 项目静息痛适应症Ⅲ期临床数据库清 理及中心自查、注册申报资料整理与修订等工作已完成,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 计划根据溃疡适应症审评进展、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制定静息痛适应 症申报策略,对“药物研发项目—NL003 静息痛适应症项目”预计申报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5.84 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合计人民币 1,522.26 万元,置换实际已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23.58 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 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0488 号)。
-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 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 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五、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药物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符合结项要求,
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1)关于“药物研发项目—NL003 项目”,本次募 集资金用于满足 NL003 项目Ⅲ期临床试验的资金需求,达到递交新药申请的条 件。其中“药物研发项目—NL003 溃疡适应症项目”已于 2024 年 7 月向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注册上市申请,并于 2026 年 5 月收到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塞多明基注射液的《药品注册证书》,完成新药申请与审 批工作;“药物研发项目—NL003 静息痛适应症项目”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及申 报资料准备工作。鉴于溃疡适应症已获批上市,后续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商业 化规划策略择机注册申报。因此 NL003 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对应研发阶段的工 作内容。(2)关于“药物研发项目—NL005 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满足Ⅱb 期临床试验的资金需求,达到启动Ⅱ期临床补充研究条件。“药物研发项目NL005 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对应研发阶段的工作内容。(3)关于“药物研发 项目—其他研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满足重点临床前研发项目及药物筛选、 药品基础性、应用性研究等日常研发活动,相关研发活动按照公司预定研发规划 开展。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累计投入金额 | 结余余额 |
|---|---|---|---|
| 药物研发项目 | 86,528,000.00 | 87,880,784.22 | 0.00 |
注:(1)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高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所致;
(2)公司在北京银行上地支行(银行账户:20000011954000139497072)、北京农 商银行永顺支行龙旺庄分理处(银行账户:2000000509337)和中信银行北京长安支行(银 行账户:8110701012502696715)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 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根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 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思兰德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邵楠 范丛杉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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