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文本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重要提示:
- 1、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直接持有公司 7.86%股份的股东辛洪萍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请增加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辛洪萍 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新设子 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辛洪萍先生
(四)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景能一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1,024,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72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0,856,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3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6%。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共计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6%。
2、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 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审议通过《选举辛洪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0,864,93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02 票,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11%。
1.02 审议通过《选举辛洪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64,93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02票,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1%。
1.03 审议通过《选举叶昔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64,93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02票,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1%。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审议通过《选举肖继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64,93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02票,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1%。
2.02 审议通过《选举郭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64,93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02票,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1%。
2.03 审议通过《选举黎文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64,93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02票,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1%。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新设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935,4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4%;反对8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弃 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994%;反对8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64%;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2%。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海燕、黄素欣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
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