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族兴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920078 证券简称:族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109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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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族兴新材”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长沙奥特金属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奥特”或“乙方”)与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长 沙市望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 1、鉴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发布的《长沙市望城区
人民政府关于大泽湖片区拓展片(西塘、腾飞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 目-达江街(金星北路-金福路)道路工程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望政发〔2026〕 15 号),因实施“大泽湖片区拓展片(西塘、腾飞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 施项目-达江街(金星北路-金福路)道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长沙奥特国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被划入本项目红线范围内。
-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按照经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
方式和标准,以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被征收房 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计算征收补偿金额。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 1、房屋座落: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西塘村大泽湖路 122 号。
- 2、房屋建成时间为 1984/2005 年,系混合/钢筋混凝土结构。
- 3、房屋产权证号:望房权证星字第 00028509 号、望房权证星字第
00028508 号、望房权证星字第 00028507 号、望房权证星字第 00025418 号、望 房权证星字第 00025419 号、望房权证星字第 00025420 号,房产证登记面积 5,532.85 ㎡,未登记建筑面积 51.12 ㎡,土地使用证号:望国用(2006)第 226 号、望国用(2006)第 227 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 权面积 13,991.7 ㎡。
第二条 乙方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第三条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总计 28,526,137.00 元(大写:贰仟捌佰伍
拾贰万陆仟壹佰叁拾柒元整),补偿金额明细详见评估报告及审核结论。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搬迁事项
- 1、双方当事人约定,乙方须结清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乙
方须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前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甲方验收,同时移交该房屋 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等相关手续和有效证件,便于办理产权注销或变 更相关手续。
- 2、乙方不得损坏或拆走已经作价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等,如损坏
或拆走,甲方有权在乙方补偿款项中抵扣。
- 3、乙方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出租、抵押或存在其它关系的,由乙方与承
租人、抵押权人及权利人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前解除租赁、抵押及其它关系, 且负责租赁户全部搬离。甲方不介入解除过程中的任何事务,也不承担任何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即在 20 个工作日内将征收补偿款的 60%即 17,115,682.00 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交房腾地并交付房屋权属证书后,甲 方将本协议征收补偿款的 40%即 11,410,455.00 元在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给乙方。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长沙奥特房屋征收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拆迁涉及的资产为长沙奥特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长沙奥特已妥 善处理搬迁事宜,相关业务已平稳过渡,未因本次拆迁事项产生停产损失或业 务中断,本次拆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拆迁系政府主
导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长沙奥特在收到补偿款后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 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四、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长沙市望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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