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业证券发布绿通科技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报告显示公司2026H1归母净利润-440.47万元,同比下滑109.53%,主因美国“双反”终裁(反倾销税119.39%、反补贴税31.45%)及行业竞争加剧。
3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至2026年12月。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江苏大摩51%股权(2025年完成业绩承诺)及苏州诚瑞51%股权(2026年9月完成变更),保荐机构提示跨境并购整合及商誉减值风险。
5公司治理及信披合规,无重大违规事项。
|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绿通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颖 |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 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 是 |
| (2)上市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 | 是 |
|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
|---|---|
| 4.上市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上市公司股东会次数 | 1 次,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 (2)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次数 | 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 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1 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 | 0 次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 (1)培训次数 | 0 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 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 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 市规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 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 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 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 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上市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 无 | 不适用 |
| 立和执行 | ||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5 年 6 月,美国商务部 公布“双反”调查的终裁 结果,上市公司终裁后的 反倾销税率为 119.39%, 反补贴税率为 31.45%,对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在美国 市场的开展造成一定不利 影响。2026 年上半年,上 市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440.47 万元,同比减少 109.53%。 | 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布 局海外合作产能、开发新 产品、布局海外销售渠道 等方式,积极开拓海外市 场;另一方面,上市公司 积极寻找能够促进外延增 长的机会,希望在夯实主 业的基础上,通过投资或 者并购活动进入新的领 域。 |
| 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 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
|---|---|---|
| 1.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 4.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 股份回购、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并依法承担赔偿 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1、关于“双反”调查<br><br>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 速载人车辆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以下 简称“双反”)调查,其中包含上市公司 出口至美国的场地电动车产品。2025 年 |
| 6 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双反”调查的 终裁结果,上市公司终裁后的反倾销税 率为 119.39%,反补贴税率为 31.45%,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在美国市场的开展 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保荐机构提示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br><br>2、关于业绩变动<br><br>2026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实现归母 净 利 润 -440.47 万 元 , 同 比 减 少 109.53%,主要原因为受美国“双反”以 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保荐机构提示 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境外市场需求变化情 况、行业竞争变化情况对经营业绩可能 产生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 披露及风险提示。<br><br>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br><br>2025 年 8 月,上市公司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再次延期 至 2026 年 12 月,主要系受外部环境变 化和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影响进行主动延 缓。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募 投项目进展情况。<br><br>4、关于对外投资<br><br>2025 年 8 月,上市公司分别经董事<br><br>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合计使用超募资 金 53,040.00 万元以股权收购和增资方 式取得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大摩”)51%股权,上 市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购买及增 资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5 年, 江 苏 大 摩 经 审 计 扣 非 后 净 利 润 为 7,210.60 万元,高于 2025 年业绩承诺<br><br>7,000 万元。江苏大摩 2026 年、2027 年的业绩承诺分别为净利润不低于<br>8,000 万元、9,000 万元。<br><br><br>2026 年 7 月,上市公司分别经董事<br><br><br>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合计使用超募资 金 10,026.8251 万元以股权收购和增资 方式取得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诚瑞”)51%的股权,上市 |
|---|
| 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购买及增资 协议》并于 2026 年 9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苏州诚瑞的业绩承诺为 2026 年至 2028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4,100 万元。<br><br>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上述收购事 项存在资产估值风险、商誉减值风险、 跨行业并购风险、收购整合风险、业绩 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等,提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
|---|---|
| 5、关于超募资金 上市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br><br>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超募资金总额为 169,626.47 万元,主要进行现金管理, 并用于收购股权并增资及股份回购。保 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实 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 使用计划,尽快确定超募资金用途,做 好募集资金规范管理。 |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高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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