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摘要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1 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6 年 9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
缴款通知。
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 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主持了广东中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末尾位数 | 中签号码 |
|---|---|
| 末“4”位数 | 3822 |
| 末“5”位数 | 89045,39045,10118 |
| 末“6”位数 | 087316,587316,754746 |
| 末“7”位数 | 0451153,2451153,4451153,6451153,8451153, 6277670 |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 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9,156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广东中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发行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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