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30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徐思通先生、史新文先生、黄浩先生、赖晓凡先生、黄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思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议案,同意为全资孙公司博硕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博硕”)、控股孙公司磐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锋科技”)向客户销售产品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6,000.00万元,董事会认为本次向越南博硕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担保,向磐锋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系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被担保方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发展战略。越南博硕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磐锋科技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其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处于公司有效管理范围之内,公司具备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胜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胜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8) 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针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 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或直接调减;
(11)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2)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胜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胜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分配情况作出决定;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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