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谊众
股票代码:688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启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6月2日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峰、李循、许越香及李端在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可能存在位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稳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海谊众、公司
指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
本报告书
指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李峰
李循
许越香
李端
性别
男
女
女
男
国籍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4****
310104****
310104****
310104****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龙启路****
通信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通信方式
021-37190005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无
无
无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谊众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海谊众于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拟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减持合计不超过6,201,0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7%。其中,集中竞价减持时间为:2026年3月3日一2026年6月2日;大宗交易减持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一2026年4月30日。上述三人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李端先生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的增持、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谊众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任何影响。
2026年2月5日一2026年6月2日,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累计减持上海谊众股份合计2,594,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67,000股(2026年2月5日一2026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927,035股(2026年3月3日一2026年6月2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及一致行动人李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0.765%减少至 9.5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李峰持有上海谊众股份7,00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股东李循持有上海谊众6,74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股东许越香持有上海谊众1,544,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股东李端持有上海谊众股份6,96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上述四人合计持有上海谊众股份22,25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65%。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李峰持有上海谊众股份6,629,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7%%;股东李循持有上海谊众5,562,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1%;股东许越香持有上海谊众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2%;股东李端未参与减持,持有上海谊众股份6,96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9%。上述四人合计持有上海谊众股份 19,656,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10%,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255%。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站总股本比例%
李峰
持有股份:
7,001,280
3.39
6,629,930
3.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1,280
3.39
6,629,930
3.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李循
持有股份:
6,740,986
3.26
5,562,636
2.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0,986
3.26
5,562,636
2.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许越香
持有股份:
1,544,335
0.75
500,000
0.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4,335
0.75
500,000
0.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李端
持有股份:
6,964,329
3.37
6,964,329
3.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4,329
3.37
6,964,329
3.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22,250,930
10.77
19,656,895
9.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50,930
10.77
19,656,895
9.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海谊众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任何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载的减持计划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海谊众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本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谊众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峰
李循
许越香
李端
日期:2026年6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股票简称
上海谊众
股票代码
688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徐汇区龙启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李峰持股数量:7,001,280股,持股比例:3.39%;李循持股数量:6,740,986股,持股比例:3.26%;许越香持股数量:1,544,335股,持股比例:0.75%;李端持股数量:6,964,329股,持股比例:3.3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A股李峰持股数量:6,629,930股,持股比例:3.207%;李循持股数量:5,562,636股,持股比例:2.691%;许越香持股数量:500,000股,持股比例:0.242%;李端持股数量:6,964,329股,持股比例:3.36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6月2日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增加或减少股份的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除本报告书所载的减持计划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海谊众股票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峰
李循
许越香
李端
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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