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方培教)
摘要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徕木股份
股票代码:603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培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3528号A栋502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实施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签字页)
方培教(签字)方培教
2026年6月2日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方培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由20.82%下降至20.00%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及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方培教
男
中国
深圳市福田区
否
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13101176941955503
方培教持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股份,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6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6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536,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减持不超过 12,80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88,873,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85,362,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6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536,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合计减持不超过 12,80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11,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发生持股变动的主体:
方培教
63,015,129
14.76
59,503,329
13.9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未发生持股变动的主体: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5,858,778
6.06
25,858,778
6.0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88,873,907
20.82
85,362,107
2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方培教
24,500,000
41.17%
5.74%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
0%
0%
合计
24,500,000
28.07%
5.74%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4,2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合计减持10,2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票种类
交易方式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
2025年12月
卖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
4,264,600
11.10元/股
大宗交易
6,000,000
10.11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及上交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方培教(签字)方培板
2026年6月2日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徕木股份
股票代码
603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方培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88,873,907股持股比例:20.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变动数量:3,511,800股变动比例:0.82%变动后持股数量:85,362,107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1日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原因: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原因: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未来12个月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原因: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原因: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字页)
方培教(签字)方培教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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