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蓝科高新2026-06-03 00:00

摘要

1蓝科高新拟以现金收购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2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且近36个月内实控人未变更,主营业务未发生根本变化,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现金收购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戴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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