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科高新拟以现金收购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2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且主营业务未发生根本变化,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现金收购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梁晨杰梁晨杰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卢星宇 逯金才逯金才
并购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张钟伟
内核负责人签名:徐子桐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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