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东吴证券2026-06-03 00:00

摘要

1东吴证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东海证券83.68%股份。
2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需按《重组管理办法》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3该公告为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合规性披露文件,确认前期无相关资产交易,保障重组程序合规推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83.68%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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