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展公告

建元信托2026-06-03 00:00

摘要

1建元信托披露诉讼进展:涉东证资管4.02亿元案件最高法已立案再审审查,此前二审公司胜诉;
2施敏案一审判决公司赔偿793万元;
3杨秀梅案已履行完毕赔付260万元。
4再审结果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利润影响;
5一审案件将计提负债,已结案案件无后续影响。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宗案件再审立案审查;1宗案件一审已判决;1宗案件已履行完毕。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案件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已判决案件为被告;已履行完毕案件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再审案件涉诉金额4.02亿元;一审已判决案件涉诉本金1,000万元;已履行完毕案件涉诉本金320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再审案件因再审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一审已判决案件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已履行完毕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前期诉讼进展情况

(一)涉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公司前期于《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60)、《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14)、《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26)、《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6-003)中披露了涉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的一宗案件,该案件原告为东证资管,被告为本公司,涉诉金额4.02亿元。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20)沪74民初2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东证资管的诉讼请求。因不服上述判决,东证资管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民终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公司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因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沪民终419号《民事判决书》,东证资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二)其他诉讼进展情况

序号

原告/上诉人

被告/被上诉人

涉诉金额(万元)

审理法院

案由

诉讼阶段/进展

1

施敏

本公司

1,000.00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受托人义务

一审已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793万元及律师费损失,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2

杨秀梅

本公司

320.00

上海金融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受托人义务

一审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260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

注:上述案件涉诉金额为案件本金口径。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再审案件因再审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一审已判决案件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已履行完毕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未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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