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对外投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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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奥瑞德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增资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加上此前已投8000万元,累计出资1.3亿元,交割后持股9.96%。
2标的公司主营集成电路设计,处于成长期且亏损,2025年净亏1941万元,2026Q1净亏1475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1.95%。
3本次交易参考市场法估值10.39亿元定价,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提示标的盈利不确定、存在减值及投资不及预期风险。

文本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超摩”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于2026年6月 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投资概算范围内决策后续具体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北京超摩,该公司处于成长期,目前仍是亏损状态,未来盈利状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盈亏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如北京超摩经营亏损,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二)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如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存在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风险。

(三)公司虽已对北京超摩相关技术、业务和市场进行了分析,但公司管理层在相关行业技术积累、市场经验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北京超摩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投资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过去12个月内已对北京超摩投资8,000.00万元(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上述投资及本次投资累计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但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交易概况

1、交易概况

(1) 前次交易情况:2026年3月,公司与北京超摩等26家主体签署《股东协议》及《投资协议》。公司与其他10家主体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增资总额3.05亿元,其中公司以8,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交易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2) 本次交易情况:近日,公司拟与相关方签署《确认函》,公司将再出资5,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

综上,公司累计出资13,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超摩 9.9617%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投资类型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一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投资标的公司8,000.00万元,但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

投资标的名称

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000.00

□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投资标的公司8,000.00万元,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法人/组织全称

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203CY1B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范靖

成立日期

2021/01/25

注册资本

112.324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第七层701室

控股股东

北京超摩精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

集成电路设计、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所属行业

G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096.18

4,074.48

负债总额

22,156.99

638.61

所有者权益总额

1,939.19

3,435.88

资产负债率

91.95%

15.67%

科目

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

2025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93.81

5,401.69

净利润

-1,475.27

-1,940.91

注:2026年一季度,北京超摩收到增资款约20,069.44万元,因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北京超摩将该增资款在负债中进行列示。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认缴出资金额

占比(%)

认缴出资金额

占比(%)

1

北京超摩精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4.60

57.51%

64.60

41.58%

2

北京超摩创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6.80

14.96%

16.80

10.81%

3

范靖

1.20

1.07%

1.20

0.77%

4

王海超

0.80

0.71%

0.80

0.51%

5

邹桐

0.70

0.62%

0.70

0.45%

6

ACE Redpoint China II(HK)Limited

15.00

13.35%

14.48

9.32%

7

苏州星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0.89%

1.13

0.73%

8

Delta Capital HongKongLimited

1.32

1.18%

1.83

1.18%

9

南京达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2.23%

3.46

2.23%

10

厦门达泰芯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

0.93%

1.44

0.93%

11

厦门盈炬峰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3

0.74%

1.15

0.74%

12

厦门达泰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42

0.37%

0.58

0.37%

13

景宁芯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3

0.74%

1.15

0.74%

14

Tosummer Technologies HKLimited

5.28

4.70%

7.30

4.70%

15

奥瑞德

15.48

9.96%

16

厦门清石曜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

1.15%

17

北京清石华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60

0.38%

18

中小方广(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

1.95%

19

常州方广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

2.65%

20

无锡尚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8

1.92%

21

深圳市永诚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0.77%

22

无锡元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36

0.23%

23

扬州鼎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

2.49%

24

上海达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

0.77%

25

广州开发区新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8

1.92%

26

知创壹号(广州)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0.77%

合计

112.32

100%

155.37

100%

注:1、增资前股权结构系根据《投资协议》及《确认函》项下股东权利交割前的情况列示;2、增资后股权结构以最终工商登记结果为准;3、上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出资方式:本次对外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不是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

(三)其他:经查询,北京超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估值报告,经双方协商确认。

标的资产名称

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方法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参考估值报告,协商确认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000.00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投资标的公司8,000.00万元,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12/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其他: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价值:103,900.00万元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分别进行估值,估值结果如下:

1、收益法估值结果:经收益法估值,截至估值基准日,北京超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为117,800.00万元。

2、市场法估值结果:经市场法估值,截至估值基准日,北京超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为103,900.00万元。

由于被估值单位属于芯片设计行业,收益法受未来盈利预测、行业波动、技术迭代等不确定性影响较大,市场法更贴近当前资本市场定价逻辑,客观性更强。因此,本次选用市场法结果作为最终估值结论。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估值高于其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原因为标的公司为芯片设计公司,企业核心价值主要依托核心团队、自主知识产权等构筑,该类软性资源无法通过常规会计核算方式资本化入账,致使账面净资产无法充分体现其实际内在价值,该情形亦是国内芯片设计行业普遍存在的行业特性。

本次交易定价以估值结果为参考,同时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前景、业务布局、现阶段经营态势、技术壁垒及核心团队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定价具备合理性与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各投资人基于投前估值10亿元人民币认缴北京超摩的新增注册资本。投资款用于产品研发、人员储备、业务拓展和流动资金。《投资协议》约定:奥瑞德以8,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

(二)《确认函》主要内容

交易相关方签署了《投资协议》等文件,鉴于情况变化,各方确认:同意奥瑞德代替其他投资人享有及承担原投资人在《投资协议》等文件项下的权利及义

务。《确认函》约定:奥瑞德以5,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

综上,奥瑞德累计对北京超摩增资13,000.00万元,交割完成后将持有其 9.9617%的股权。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仅参股标的公司 9.9617%的股权,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北京超摩,该公司处于成长期,目前仍是亏损状态,未来盈利状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盈亏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如北京超摩经营亏损,则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二)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如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存在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风险。

(三)公司虽已对北京超摩相关技术、业务和市场进行了充分分析,但公司管理层人员在相关行业技术积累、市场经验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北京超摩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对外投资也仍存在投资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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