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解除司法标记和冻结的公告

ST美克2026-06-03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美克集团所持4.88亿股(占总股本33.99%)于2026年5月28日被河南清丰县法院解除司法标记和冻结。
2但公告同时披露,乌鲁木齐中院已受理美克集团重整,且剩余股份仍处于100%冻结/标记状态。
3公司表示控股股东重整不影响日常经营,但可能导致股权结构调整,重整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解除司法标记和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被解除司法标记的具体情况

2024年8月31日,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布了《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临2024-074),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克集团”)所持公司10,424,861股股份被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标记。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美克集团所持公司488,449,350股股份被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和标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美克集团

本次解除司法标记、冻结股份(股)

488,449,35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99

解除司法标记、冻结时间

2026.5.28

持股数量(股)

488,449,350

持股比例(%)

33.99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488,449,350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99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美克集团转发的《民事裁定书》,获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受理美克集团重整。同时,公司获悉美克集团正与其他法院积极沟通剩余被冻结/司法标记股份解冻事宜。

美克集团重整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且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均与美克集团保持独立,乌鲁木齐中院受理美克集团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美克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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