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摘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
10亿元
60.28亿元
否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73.08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0.02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蓝环境”)此前为推进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佛山”)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并购贷款,并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以粤丰环保持有的核心境内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佛山申请并购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15)。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瀚蓝佛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28亿元。
根据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金规(2025)27号),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上限从 60%提高至 70% ,最长期限可延长至10年。为优化资金结构,瀚蓝佛山拟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本次融资事项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以粤丰环保持有的核心境内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金额为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票同意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瀚蓝佛山56.52%股权,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
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质量基金”)持有瀚蓝佛山43.48%股权。
法定代表人
汤玉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W8G13B
成立时间
2019年7月26日
注册地
广东省佛山市
注册资本
46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85,985.30
2,572,254.91
负债总额
1,923,727.66
1,938,802.63
资产净额
541,099.97
515,291.72
营业收入
103,194.87
272,075.03
净利润
26,091.08
54,113.19
上述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被担保人瀚蓝佛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担保权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
(三)债务人(被担保人):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
(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担保方式:以阶段性信用方式,阶段性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发放贷款后3个月内落实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质押方式:在以下两个时间点孰前,落实粤丰环保持有的下属核心境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
粤展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瀚蓝环境向高质量基金发行股票购买其持有的瀚蓝佛山股权)交割完成后1个月内(如有)、并购贷款发放后24个月之内。
(七)担保债务存续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反担保方案: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瀚蓝佛山是公司为本次交易设立的SPV公司,无法单独获得银行授信,须由瀚蓝环境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瀚蓝佛山的融资需求,可使瀚蓝佛山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
高质量基金持有瀚蓝佛山 43.48%股权,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高质量基金的实控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省属国有企业,根据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省属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属企业不得为所属子企业以外的基金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高质量基金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瀚蓝佛山 56.52%股权,为瀚蓝佛山的控股股东,拥有瀚蓝佛山的控制权。此外,公司同日已披露《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交易实施后,瀚蓝佛山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为瀚蓝佛山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票同意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管、瀚蓝佛山董事),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73.08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50.02%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60.39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1.34% ;加上本次担保,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08亿元,占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56.86%。
(二)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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