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6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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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
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ING PENG 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
经营管理需要及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合理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明晰部门职责、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次调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康希通信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康希通信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 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康希通信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
-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
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五、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康希通信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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