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金科环境2026-09-12 00:00

摘要

1中金公司发布核查意见,确认金科环境股东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持股5%以上)符合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资格。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质押冻结,未违反减持规定及国资管理规定,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本次仅为资格合规性核查,尚未披露具体转让数量、价格及受让方信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科环境”)股东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中科 成环保集团”“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金科环境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简称“《询 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 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金公司已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 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完成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 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承诺及声明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 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7476122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 资)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17 日
住所绵阳市绵山路 64 号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及工业给排水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环保、市政工 程设计、咨询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环保软件的研发、生产;给排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 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他环保相关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金公司核查了出让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并取得出让方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 出让方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或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 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合伙 协议等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 2、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 3、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 4、出让方属于金科环境 5%以上股东,不属于金科环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 5、出让方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 6、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 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一)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二) 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让股份是否 属于首发前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

东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五)本次询价转让事项是否已履行 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六)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 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认为:出让方符合参与本次金科环境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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