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硅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有研硅2026-09-12 00:00

摘要

1有研硅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山东有研艾斯71.89%股权、山东有研半导体14.98%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进行说明,包括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签署保密协议、建立知情人档案及向交易所报备等,确保信息披露合规。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德州汇 达半导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州汇达基金”)购买山 东有研艾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有研艾斯”)合计71.89%的股权;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 景泰”)购买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有研半导体”)14.98% 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 1.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

人员范围。

  • 2.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 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 3.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保密条款,约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

  • 4.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编制了《重大事项

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 5.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 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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