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境内股票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A 股代码:688347 A 股简称:华虹宏力 公告编号:2026-054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宏力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持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境内股票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
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二节的规定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变动数量:30,761,109 股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 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等 4 名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股东 购买其持有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境内已 发行股票 30,761,109 股,占公司境内已发行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5.14%。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289 号 1201 室 A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鑫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61,403.34 | 30.7018% | |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国 人寿-沪发 1 号股权投资计划”) | 750,526.16 | 30.2632% |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61,052.69 | 10.5263% | |
|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4,035.25 | 7.0175% | |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6,631.54 | 6.3158% | |
| 中保投智集芯(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31,544.95 | 5.3042% |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4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交 易的注册申请。
2026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新增 股普通股 190,768,392(A 股),登记后的公司 A 股股份总数为 598,518,392 股。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43.34 元人民币/ 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90,768,392 股,各交易对方在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分别获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如下:
| 序号 | 交易对方 | 发行数量(股) |
|---|---|---|
|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 124,332,053 | |
|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0,761,109 |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0,056,014 | |
| 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5,619,216 | |
| 190,768,392 |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下,本次交易前后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境内已发行股票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 持有中国境内已 发行股票数量 (股) | 占中国境内已发 行股票总数比例 | 持有中国境内已 发行股票数量 (股) | 占中国境内已发 行股票总数比例 | |
| 上海集成电 路产业投资 | 0 | 0 | 30,761,109 | 5.14% |
| 股东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 持有中国境内已 发行股票数量 (股) | 占中国境内已发 行股票总数比例 | 持有中国境内已 发行股票数量 (股) | 占中国境内已发 行股票总数比例 | |
| 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
注:本次交易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为股份登记日前后的数据。
三、 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动。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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