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雪天盐业2026-09-12 00:00

摘要

1雪天盐业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坤天新能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2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需纳入《重组管理办法》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连续资产交易情形。
3该公告为重大资产重组合规性披露文件,确认本次交易独立性及合规基础。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说明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宋志涛、刘格军等 54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 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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