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7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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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中持有的 800.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70),过户价格为 9.9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因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所涉及的 1,600,000 股股份予 以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期未解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 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办理完毕。
(五)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部分业 绩考核目标、衔接新《公司法》表述及更新最新法规引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二、第三 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指标原采用累计值,即分别考核 2025-2026 年、2025-2027 年的累计净利润,上述指标采用累计值考核的初衷为兼 顾当期经营实现与中期业绩可持续性。由于公司于参股的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中的本金及相应收益未能按期收 回,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 2025 年对并购基金出资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12,872.43 万元全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受此特定非经营性事项影响,本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净利润考核指标未达成,如继续维持净利润指标为累 计值,上述特定非经营性事项将持续影响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第三个解锁 期的净利润指标达成。
为使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体现激励作用和效果,使考核结果更客观反映
各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第 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净利润指标由累计值调整为按各年度单 年度值分别考核,各年独立判定、互不影响,调整前后各考核年度的单年度净利 润指标实际数值不变。同时,由于营业收入不受上述特定非经营性事项影响,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中的营业收入指标仍采用累计值,即第二、第三个解锁期仍 旧分别考核 2025-2026 年、2025-2027 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不变。
三、本次调整的内容 (一)对《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中公司层面第二、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5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权益的条件之 一,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 解锁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营业收入(A) | 净利润(B)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解 锁期 |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 入不低于 56.00 亿元 |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 入不低于 50.40 亿元 |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 不低于 2.10 亿元 | 公司 2025 年净利 润不低于 1.89 亿 元 |
| 第二个解 锁期 | 公司 2025-2026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21.00 亿元 | 公司 2025-2026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8.90 亿元 | 公 司 2025-2026 年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30 亿元 | 公司 2025-2026 年 净 利 润 累 计不 低 于 4.77 亿元 |
| 第三个解 锁期 | 公司 2025-2027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99.00 亿元 | 公司 2025-2027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79.10 亿元 | 公 司 2025-2027 年 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9.90 亿元 | 公司 2025-2027 年 净 利 润 累 计不 低 于 8.91 亿元 |
| 业绩实际达成情况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 |
|---|---|---|
| 业绩实际达成值 (A、B) | A≥Am 且 B≥Bm | X=100% |
| A<An 或 B<Bn | X=0% | |
| 其他业绩情况下 | X=MIN[MAX[A/Am*100%, B/Bm*100%],10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并剔除业绩考核期 间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纳入合并报表的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
-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
除业绩考核期间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纳入合并报表的标的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调整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5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权益的条件之 一,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 解锁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营业收入(A) | 净利润(B)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解 锁期 |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 入不低于 56.00 亿元 |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 入不低于 50.40 亿元 |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 不低于 2.10 亿元 |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 不低于 1.89 亿元 |
| 第二个解 锁期 | 公司 2025-2026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21.00 亿元 | 公司 2025-2026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8.90 亿元 | 公司 2026 年净利润 不低于 3.20 亿元 | 公司 2026 年净利润 不低于 2.88 亿元 |
| 第三个解 锁期 | 公司 2025-2027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99.00 亿元 | 公司 2025-2027 年营 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79.10 亿元 | 公司 2027 年净利润 不低于 4.60 亿元 | 公司 2027 年净利润 不低于 4.14 亿元 |
| 业绩实际达成情况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 |
|---|---|---|
| 业绩实际达成值 (A、B) | A≥Am 且 B≥Bm | X=100% |
| A<An 或 B<Bn | X=0% | |
| 其他业绩情况下 | X=MIN[MAX[A/Am*100%, B/Bm*100%],10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并剔除业绩考核期 间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纳入合并报表的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
-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
除业绩考核期间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纳入合并报表的标的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二)其他修订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尚有以下调整:将其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 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更新部分引用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系公司深入调研并 论证后,结合内外部经营环境对相关指标做出的动态调整。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客观反映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现状,能更 好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及其他持有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利于将公司利 益、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调整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系公司深入调研并论证后,结合内外部经 营环境对相关指标做出的动态调整。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更具科学性 和合理性,客观反映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现状,能更好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 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利于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 效结合,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 展。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并修订相关文件。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
已取得公司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业绩考核目标的内容符合适用法律、 《公司章程》以及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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