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关于公司总经理(CEO)离任暨聘任总经理(CEO)的公告

安迪苏2026-09-12 00:00

摘要

1安迪苏公告总经理郝志刚因工作调整将于2026年11月1日离任,董事会聘任现任董事、中国蓝星集团董事长李波为新任总经理(CEO),任期自11月1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郝志刚未持股,存在非增持类未履行承诺;
3李波具备化工及央企管理经验,未持股且符合任职资格。
4此次变更为正常人事更替,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6-04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CEO)离任暨聘任总经理(CEO)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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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经理(CEO)离任情况 (一) 总经理(CEO)离任的基本情况

近日,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总经理(CEO)

郝志刚先生提交的离任申请。郝志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CEO)及下属公司相关职务。具体情况如 下: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 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任职具体职务 (如适用)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
郝志刚总 经 理 (CEO) 及下属公 司相关职 务2026 年 11 月 1 日2027年 9 月 18 日工作调整否不适用是,存在未 履行 完毕 的公 开承 诺,但不属 于增 持承 诺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郝志刚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票,其于 2024 年公司再融资期间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将继续履行。

郝志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 司总经理(CEO)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 聘任总经理(CEO)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李波先生的个人履历(简历后 附)及资料,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聘 任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CEO)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CEO)》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CEO),其任期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1 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李波

生于 1975 年,汉族,中国籍,中共党员,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 程系化学工程专业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历任中 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化石化销售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职工监事,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组秘书, 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埃肯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 况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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