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6-48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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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1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关羽路 1 号,湖北回天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董事王争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98 人,代表股份 130,321,71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49%。其中:
-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 84,413,28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8%;
-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84 人,代表股份 45,908,43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1%;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88 人,代表股份 49,208,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60%。
9、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 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刘苑玲律师、胡云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 案 编 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 分类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回 避 | 表 决 结 果 | ||||
|---|---|---|---|---|---|---|---|---|---|---|---|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 正 “ 回 天 转 债 ” 转 股 价 格的议案 | 总 表 决 情况 | 116,257,653 | 89.2297% | 13,746,513 | 10.5507% | 286,100 | 0.2196% | 31,450 | 0.0241% | 通 过 |
| 其 中 , 中 小 股 东 的 表 决情况 | 35,144,401 | 71.4651% | 13,746,513 | 27.9531% | 286,100 | 0.5818% | 31,450 | 0.0639% |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持有“回天转债”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刘苑玲律师、胡云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 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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