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星昊医药: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37,948,424.5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097,684.71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4,335,510.2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23,892,517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24,832,28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939,763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 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在册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作为利润分配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939,763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5.40000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 $ \div $ (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 ^{*} $ (每10股分红金额 $ \div $ 10) $ \div $ 总股本=123,892,517 $ ^{*} $ (6 $ \div $ 10) $ \div $ 124,832,280=0.5954831;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 \div $ (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5954831) $ \div $ (1+0+0)。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0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了《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99),公司将根据上述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式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8号联系人:温茜
电话:010-67881088传真:010-67877439
七、备查文件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