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ST合纵2026-06-02 18:36

摘要

1ST合纵公告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向中国银行提供8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已获批18亿元额度内。
2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24.6亿元,占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2066.53%;
3实际担保余额19.81亿元,占比1664.47%。
4被担保方湖南雅城2026Q1资产负债率高达99.50%,净资产仅1367万元且持续亏损。
5此外,公司存在4笔逾期担保贷款合计908.2万元。
6担保风险极高。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提供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包括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以及未来拟签署的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湖南雅城为公司向湖南雅城实施担保事项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南雅城与中国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不超过人民币8,200万元(大写:捌仟贰佰万元整);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康路

3、法定代表人:胡勇

4、注册资本:伍亿陆仟叁佰捌拾陆万零捌拾陆元整

5、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1日

6、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的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池销售;汽车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新能源技术推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销售、生产、研发;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开发及梯次利用研究;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控股公司

8、其他说明:湖南雅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2026年前一季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5,393.41

272,610.61

负债总额

271,766.82

271,243.12

净资产

3,626.60

1,367.49

营业收入

86,748.27

16,551.66

净利润

-31,568.95

-2,259.11

四、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实际使用担保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预计(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剩余可用额度(万元)

是否关联担保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3.38%

99.50%

180,000.00

2170.69%

165,460.00

8,200.00

6,340.00

否

备注:(1)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未经审计的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2)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预计”指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指公司已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包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以及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之和。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

2、保证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捌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

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4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66.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98,138.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64.47%。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逾期贷款共计4笔,逾期金额共计908.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63%。上述内容中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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