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物产金轮2026-09-11 00:00

摘要

1物产金轮公告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2截至2026年9月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65.95万股,占总股本2.0953%,成交总金额5998.56万元,最高成交价13.51元/股,最低12.12元/股。
3本次回购符合既定方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4同时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金轮控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回购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6-048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金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28 日及 2026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 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659,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953%, 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12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 59,985,551.5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 完毕时,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6 年 7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 4,659,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95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85,551.5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

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南通金轮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649,575 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数量、减持金额以减持期满时或 减持完毕时的数量为准。

除前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 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659,457 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2.0953%。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在回 购前后没有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占比股份数量(股)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15,0000.01%15,000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222,357,01099.99%222,357,01099.99%
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719,500 注0.3236%5,378,9572.4189%
三、总股本222,372,010100%222,372,010100%

注:公司于 2025 年实施了一次股份回购,该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19,500 股。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 案,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后续如有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用途,亦可考虑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监管规则进行处置,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约定用途实施 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1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