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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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 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 (1)凡 202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
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二B座2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
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 授权委托书原件;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6年9月24日(含)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 (6)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二B座22层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010-57076008 传真:010-50955905 邮箱:ir@tansun.com.cn 邮编:100102
-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872
- 2、投票简称:天阳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在股东对同一议案 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证券账号 ),持 有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 (数量)股 (性质)股,兹 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天阳 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所 列议案进行投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 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 √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召开之日。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
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 填写同意票数。
-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人
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3: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br><br>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br>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br>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br>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br><br>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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