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顺威股份2026-09-11 00:00

摘要

1顺威股份发布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合规性报告。
2本次发行价格4.20元/股,发行数量57,688,333股,募集资金总额约2.42亿元,净额约2.38亿元。
3诺德基金、财通基金、汇添富等13名机构及自然人获配,限售期6个月。
4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兴业证券确认合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六年九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顺威精密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5 号)批 复,同意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 销商”)作为顺威股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 顺威股份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顺威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符合顺威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7,688,333 股,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62,769,689 股,且超过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3 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3.86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0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81%。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290,998.6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 3,831,418.9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459,579.64 元。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赵宇、丁志刚、 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星瑞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东海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和冯汝洁,共 13 名认购对象,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 议。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和 《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批情况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并提交公司 2024 年 度股东会审议。

  •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 围不变。

  •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 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229.10 万元(含本数)。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6 年 8 月 13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受理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46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 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6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5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注册申请。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 复,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T-3 日)收市后至 2026 年 8 月 5 日(T 日) 申购报价前向 110 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前述投资者包括 28 家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21 家证券公司、11 家保险公司、前二十名股东(2026 年 7 月 20 日股东名 册,剔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关联方后共 19 家)以及其他表达了认购意向的 31 名投资 者。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不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 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 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6 年 8 月 5 日(T 日)上午 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24 份《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除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认购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缴纳 了认购保证金;除 1 名投资者管理的 2 只产品因提交申购材料不完备作为无效申购剔 除外,其他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有效报 价
1冯汝洁4.208,000,000.00是是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有效报 价
4.0512,000,000.00
3.9015,000,000.00
2广州开发区产业基金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1730,000,000.00是是
4.1040,000,000.00
4.0550,000,000.00
3赵宇4.3012,000,000.00是是
4.0812,000,000.00
3.8612,000,000.00
4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铧昊星瑞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4.457,000,000.00是是
5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3.967,000,000.00是是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4.397,000,000.00不适用是
4.0910,000,000.00
7丁志刚4.2010,000,000.00是是
4.0015,000,000.00
3.8620,000,000.00
8秦子威4.107,001,160.00是是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157,000,000.00是是
10林越杰4.109,500,000.00是是
11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朗实 之星 7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4.017,000,000.00是是
12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78,000,000.00是是
1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3.8630,000,000.00是是
14至简(绍兴柯桥)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4.267,000,000.00是是
4.178,000,000.00
4.089,000,000.00
15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4.387,000,000.00不适用是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有效报 价
任公司4.168,000,000.00
16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4.5710,000,000.00是是
4.3015,000,000.00
1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4.4929,900,000.00不适用是
18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520,000,000.00是是
4.0622,000,000.00
3.8624,000,000.00
19李天虹4.1925,000,000.00是是
4.0927,000,000.00
3.8929,000,000.00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4.5933,360,000.00不适用部分有效[注]
4.3284,350,000.00
4.06107,590,000.00
21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迎水方远多策 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4.127,000,000.00是是
22陈学赓4.1110,000,000.00是是
3.9115,000,000.00
23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宁聚 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4.397,000,000.00是是
2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4.3534,400,000.00不适用是
4.1258,300,000.00

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创新旗舰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诺德基金 浦江汇泓 12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提交申购材料不完备为无效申购,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 价格对应无效申购金额分别为 80,000.00 元、580,000.00 元、580,000.00 元,剔除后不影响诺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产品的认购有效性。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1、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3 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3.86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81%。

2、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1)竞价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0 元/股,确定 13 名 发行对象获得配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已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

序 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019,945,23883,769,999.60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08,190,47634,399,999.206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207,119,04729,899,997.406
4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 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04,761,90419,999,996.806
5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03,571,42814,999,997.606
6赵宇4.202,857,14211,999,996.406
7丁志刚4.202,380,9529,999,998.406
8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星瑞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01,666,6666,999,997.20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01,666,6666,999,997.206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4.201,666,6666,999,997.206
11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201,666,6666,999,997.206
12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4.201,666,6666,999,997.206
序 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投资基金
13冯汝洁4.20528,8162,221,027.206
合计57,688,333242,290,998.60-

(2)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上述 13 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 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其中,13 名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实际认购金额为 242,290,998.60 元。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具体 如下:

序 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019,945,23883,769,999.60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08,190,47634,399,999.206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207,119,04729,899,997.406
4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 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04,761,90419,999,996.806
5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03,571,42814,999,997.606
6赵宇4.202,857,14211,999,996.406
7丁志刚4.202,380,9529,999,998.406
8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星瑞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01,666,6666,999,997.20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01,666,6666,999,997.206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4.201,666,6666,999,997.206
11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201,666,6666,999,997.206
12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4.201,666,6666,999,997.206
13冯汝洁4.20528,8162,221,027.206
合计57,688,333242,290,998.60-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等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亦遵循了《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认购对象关联关系核查情况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认可并承诺其不存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五)认购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 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进行了 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及/ 或社保基金及/或公募基金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其管理的 社保基金及/或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 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 2、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铧昊星瑞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 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

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 金的备案手续,其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 3、赵宇、丁志刚、冯汝洁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 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 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六)认购对象适当性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 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 C 类专业投资 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最低类别)、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C5-积极型。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3-稳健型”及以 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根据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 风险等级匹配情况如下:

序 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受能力是否匹配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 类投资者是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 类投资者是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A 类投资者是
4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A 类投资者是
序 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受能力是否匹配
募证券投资基金
5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类投资者是
6赵宇B 类投资者是
7丁志刚B 类投资者是
8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星瑞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类投资者是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 类投资者是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 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类投资者是
11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A 类投资者是
12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 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类投资者是
13冯汝洁B 类投资者是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 制度要求。

(七)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 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承诺配合保荐人 (主承销商)对我方包括我方最终认购方的身份进行核查;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且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 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八)缴款与验资情况

  •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 缴款专用账户缴纳了认购款项。

  • 2、2026 年 9 月 3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实

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出具了《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26 年 09 月 03 日 12 时 00 分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 (众会字(2026)第 12238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 12 时 00 分止,兴业证券已收 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242,290,998.60 元。

  • 3、2026 年 9 月 4 日,兴业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了扣除相关

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2026 年 9 月 4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出具了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6 年 09 月 04 日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众会字(2026)第 12239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止,顺威股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57,688,33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2,290,998.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1,418.9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459,579.64 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7,688,33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80,771,246.64 元。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 知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6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46 号),并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2026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5 号),并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

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 续。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5 号)和发行人履行 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 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正元 史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苏军良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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