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平安电工2026-09-11 00:00

摘要

1平安电工公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调减2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追加“武汉生产基地项目”投资,以扩充高端电子玻纤布及特种纤维产能;
2同时将“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核查无异议。
4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双基地布局,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募资总额变更,尚需股东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以及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638.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54.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公司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1武汉生产基地项目12,291.5412,291.54
2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 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574.8734,574.87
3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8,174.037,356.63
4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5,016.905,016.90
5补充营运资金13,514.5713,514.57
合计73,571.9172,754.50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拟调减“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的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该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武汉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本次项目调整前本次项目调整后募集资 金差异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拟用募集 资金投资 额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拟用募集 资金投资 额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武汉生产基 地项目12,291.5412,291.542026/12/31武汉生产基 地项目15,367.6214,791.542026/12/312,500
2新材料研发 中心项目8,174.037,356.632026/12/31新材料研发 中心项目5,674.034,856.632026/12/31-2,500
3生产基地智 能化升级改 造项目5,016.905,016.902026/12/31生产基地智 能化升级改 造项目5,016.905,016.902027/12/31-
  • 注 1:“武汉生产基地项目”拟增加项目总投资金额 3,076.08 万元(其中,2,500.00 万元

拟由“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本次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入,576.08 万元拟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该项目增加的投资额将主要用于生产设备购置,提高项目工业及超细超薄电子玻纤布及特种

无机纤维产品产能。

  • 注 2:“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分别调减项目投资总额和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2,500.00 万元,调减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仍按原计划投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情况

(一)调整“武汉生产基地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特种纤维及电子布现有产线产能利用率处于高位,本次追加投资主要用 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特种纤维及电子布产能,契合公司“传统绝缘材料稳固龙 头、新能源安全防护与高端电子材料双轮驱动”战略,强化“武汉+通城”双基 地布局,其中通城侧重规模化生产与产业链配套,武汉侧重高端产品制造与技术 迭代,并优先将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增长快、盈利水平高的高端电子布产能,以发 挥规模效应、丰富产品规格,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调整“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调减该项目总投资及拟投入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原因系终止武汉研 发大楼新建计划,通城研发中心研发大楼已按原募投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具备 研发试验、中试验证与办公配套功能,武汉现有研发办公场地经合理规划与功能 分区后可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研发活动需求,无需另行新建;调减资金用于 “武汉生产基地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公司依托通城研发中心及武汉现有研发平 台,围绕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及新能源绝缘材料等方向推进研发项目,两地研 发场地功能互补,前期课题按计划推进,项目可在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内按期结项。本次调整仅减少基建投入,不影响研发投入强度与实施节奏。

(三)“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该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与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含 设备智能化改造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其中光伏发电模块施工场景相对独立、实 施条件成熟,推进较为顺利;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与生产流程深度融合,需在保 障正常生产秩序和稳定订单交付前提下分批次、分阶段推进,实施环节多、协同 要求高,整体进度慢于光伏发电模块。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一年,预计 2027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

延期仅涉及时间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是公司结合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市场需 求变化及现有资源条件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其中,“武汉生产基地项目” 追加投资并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有利于扩充高端电子玻纤布及特种无机纤维产 品供给规模,把握下游市场需求增长机遇,优化公司“武汉+通城”双基地产业 布局,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调整投资规模,鉴于已 建成的通城研发中心及现有研发场地体系足以保障各项研发课题有序推进,公 司调减武汉研发大楼基建类投入,有利于引导资源进一步向核心技术攻关、研 发成果转化倾斜,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能,持续支撑公司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 发展战略;“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调整,是公司基于分模块推进、分步释放效益的智能化升级战略作 出的合理安排,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上述调整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及有效。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和“新材料研发 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以及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会审议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以及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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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力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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