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鸿日达2026-09-10 19:12

摘要

1鸿日达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同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玉田、石章琴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斌、张建伟为独立董事。
3所有提案均获通过,未出现否决情形,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65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

|---|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0 日 13: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

大会议室。

  •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田先生。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24,057,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2%。
  •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3,973,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8%。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8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8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8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草 案)》及 其摘要的 议案》总表 决情 况82,20097.5089%2,1002.4911%00.00%123,973,11699.932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82,20097.5089%2,1002.4911%00.00%00.0000%
2.00《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 办法》的 议案》总表 决情 况82,20097.5089%2,1002.4911%00.00%123,973,11699.932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82,20097.5089%2,1002.4911%00.00%00.0000%
3.00《关于提 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 案》总表 决情 况82,20097.5089%2,1002.4911%00.00%123,973,11699.932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82,20097.5089%2,1002.4911%00.00%00.0000%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王玉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23,975,32399.9338%当选
其中,中小股2,2070.0018%
东的表决情况
4.02选举石章琴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23,975,32399.9338%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2070.0018%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选举张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总表决情况123,975,32399.9338%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2070.0018%
5.02选举张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23,975,32199.9338%当选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2050.0018%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玉田、石章琴、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姚作文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23,973,116 股。)。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玉田先生、石章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斌先 生、张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赵彤律师、姚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 1、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

效;

  • 4、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0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