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恒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恒泰2026-09-10 16:05

摘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议案。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弘泰分别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建设高性能聚合物微孔发泡材料项目(一期)及高性能聚合物轻量化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分别为1.1亿元和2.5亿元,合计3.6亿元。
3此举旨在丰富产品矩阵、优化结构并提升核心客户供给能力。
4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920028 证券简称:新恒泰 公告编号:2026-092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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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0 日
  •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9 月 4 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

件、通讯方式发出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春平先生
  •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金玮、翁成龙、毕华书、沈雪军、周应国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

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丰富公司产品矩阵、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对核 心客户的产品供给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新丰镇人民政府经过深入沟 通交流,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浙江新弘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弘泰”)分别与新丰镇人民 政府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公司在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 投资建设高性能聚合物微孔发泡材料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金额 11,000 万 元;浙江弘泰计划在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投资建设高性能聚合物轻量化材料项 目, 计划总投资金额 25,000 万元,项目名称最终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推进实施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并办理项目后续相关审 批备案手续、签署具体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93)。

  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 1.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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