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美迪凯2026-09-10 00:00

摘要

1美迪凯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IPO募资净额9.42亿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均已注销。
3核心募投项目“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累计实现效益-7521.13万元,远低于承诺的4.19亿元,主因产能利用率仅51.6%,规模效应未显现。
4研发中心及超募资金已按规定结项或补流。
5公司不存在募资变更、置换或违规使用情形,闲置资金理财已全部到期归还。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6-03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33.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9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02,239.6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96.18 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 5,656.78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 339.41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为 96,582.8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76.3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94,206.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 额[注]2026 年 6 月 30 日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3305016177270989999935,101.16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811080101877999999961,142.32已注销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3301040160017089403已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 行71060122000511992已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 行71060122000512468已注销
合 计96,243.48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036.96 万元,系未扣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及承销费税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

企业经营及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不直接产生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的 情况。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承诺效益为 41,868.71 万元,累计实现效益 -7,521.13 万元,该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产能利用 率较低,项目规模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公 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本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 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款项 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2023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7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 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已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1,7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 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 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1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1 年 5 月 18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2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2 年 5 月 12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 投入使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分别在 2022 年度将节余募集资 金 5,904.92 万元,和 2023 年度将节余募集资金 16.69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3 年 5 月 19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最终使用超募资金 420.9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杭 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收益、利息收入 追加投资所致,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的收益、利息收入。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5.91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民币 1,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4 年 5 月 20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 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 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98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和剩 余超募资金 1.60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 18,022.54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包括公司使用 420.95 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 5,940.5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收到的银 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4,206.5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5,925.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940.51[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19%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br><br>2021 年:51,735.88<br>2022 年:36,693.97<br>2023 年:5,790.97<br>2024 年:1,704.58<br>2025 年:0.00<br>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 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 额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光学光电子元器件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学光电子元器件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1,142.3261,142.3262,312.0161,142.3261,142.3262,312.011,169.69[注 2]2023.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285.019,380.099,650.3415,285.019,380.099,650.34270.252022.7
3超募资金超募资金17,779.1917,779.1918,022.5417,779.1917,779.1918,022.54243.35不适用
4项目结余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5,904.925,940.515,904.925,940.5135.59不适用
  • [注 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系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及 利息)/(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及利息)
  • [注 2]主要系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收益、利息收入追加投资所致;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8.89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已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 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 号项目名称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
1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51.60%41,868.71-2,610.24-2,787.75-996.60-1,126.54-7,521.13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
3超募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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