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康欣新材2026-09-10 00:00

摘要

1康欣新材股票于2026年9月7日至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触发异常波动。
2公司确认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2016-2021年存在虚增营收及利润情形。
3目前调查尚无结论,公司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36亿元。
4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提示投资者注意立案调查、历史财务差错更正及业绩亏损风险。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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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9 月 7 日、9 月 8 日、9 月 9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根据山东证监局此 前出具的《警示函》,公司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 就本次立案调查出具的结论性文件。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9 月 7 日、9 月 8 日、9 月 9 日连续 3 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核查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开展全面自查。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披露事项进展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 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存在 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 准确,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 到中国证监会就本次立案调查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 决定书等结论性文件。

(二)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

(三)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媒体对公司已披露的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历史 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事项进行转载、评论外,公司未发现其他需要 澄清或回应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 市场传闻,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热点概念事项。

三、风险提示 (一)立案调查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中 国证监会就本次立案调查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 书等结论性文件,最终调查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历史财务信息披露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风险

根据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 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 露不准确,该事项已构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公司正在持续推进相关历史事项核查及整改,后续将根据监管调查进 展和专项核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规则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相关事项最终对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及当前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经营业绩风险

公 司 2026 年 半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554.24 万元,公司目前仍存在经营业绩亏损风险。具体财务数 据请投资者查阅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四)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审慎决策。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 2016 年至 2021 年历史财务信

息披露不准确及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

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可 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近期就上述事项已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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