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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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8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 4 楼 6 号会议室。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50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638,587,7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10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621,362,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32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6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7,225,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8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共计 349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50,716,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3,490,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6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7,225,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85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 称 | 表决分 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 结果 | ||||
|---|---|---|---|---|---|---|---|---|---|---|---|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股数 (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 2026 年 半年度 利润分 配方案 的议 案》 | 总表决 情况 | 636,507 ,345 | 99.67 42% | 1,956,5 00 | 0.306 4% | 123,900 | 0.019 4% | 0 | 0% | 通过 |
|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 | 48,635, 619 | 95.89 79% | 1,956,5 00 | 3.857 8% | 123,900 | 0.244 3% | 0 | 0% | |||
| 2.00 | 《关于 调整 2026 年 度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的议 案》 | 总表决 情况 | 48,201, 019 | 95.04 1% | 2,115,7 00 | 4.171 7% | 399,300 | 0.787 3% | 587,871 ,726 | 26.79 66% | 通过 |
|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 | 48,201, 019 | 95.04 1% | 2,115,7 00 | 4.171 7% | 399,300 | 0.787 3% | 0 |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钟婉珩律师、刘苹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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