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思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电科思仪2026-09-09 00:00

摘要

1电科思仪(301689.SZ)将于2026年9月10日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16.00元/股,对应2025年扣非后摊薄市盈率44.81倍,低于行业均值63.10倍。
2本次发行新股1.02亿股,募资净额约15.44亿元,战略配售占比40%,引入中国星网、中移投资等产业资本。
3上市初期流通股仅占6.20%。
4公司2026年上半年营收9.66亿元同比微降2.78%,但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4%,经营现金流改善。
5控股股东中国电科承诺锁定36个月。

股票简称:电科思仪 股票代码:301689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eyear Technologies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 9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思仪”“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 www.stcn.com ) 、 证 券 日 报 网 ( www.zqrb.cn ) 、 经 济 参 考 网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 网(www.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 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 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 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2,790.3932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5,756.145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6.2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 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 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 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 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四)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截至2026年8 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为63.10倍。

截至2026年8月25日(T-3日),《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T-3 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2025 年扣 非前 EPS (元/股)2025 年扣 非后 EPS (元/股)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扣 非前(2025 年)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扣非 后(2025 年)
688337.SH普源精电43.630.39370.1760110.83247.95
688112.SH鼎阳科技68.950.89340.871077.1779.16
688283.SH坤恒顺维28.310.38410.252973.71111.96
KEYS.N是德科技310.664.9738-62.46-
6754.T安立3,433.0068.1310-50.39-
平均值(剔除极值)65.9379.1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T-3 日),其中境外可比公司是德科技为美股上市公司, 因时差因素,为截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数据;

  • 注 1:2025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 注 2:计算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市盈率>100 视为极值,均予以剔除。
  •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注 4:是德科技为美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 币种为美元;安立为日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 币种为日元,其会计年度为每年 4 月至次年 3 月。由于二者未在年报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无扣非后 EPS 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16.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4.8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6 年 8 月 25 日(T-3 日)发布的“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63.10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后)79.16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电科思仪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技术及产品优势

公司作为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国家队,深耕电子测量仪器领域多年,储备 了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技术与产品优势。

公司是目前中国唯一能够在微波/毫米波、光电、通信和基础测量仪器领域 全方位对标国际领先企业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总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特别 是在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部分细分领域达到国 际领先水平。

科研人员方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科研人员 1,028 人,占员工总数的 54.94%;专利方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专利 584 项,其中发明专利 541 项,是国内拥有授权发明 专利数量最多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标准方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主持编制国际标准 1 项、国家标准 3 项、团体标准 3 项,参与编制国家标准 12 项、团体标准 1 项;重大项目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承担了 300 多项国家及

省部级重大项目,为我国电子测量技术水平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

公司凭借良好的技术积累,打造了多款性能优异、技术指标出色、测试能 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测量仪器产品,打破了国外对于中国高端电子测 量仪器长期的技术垄断局面,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工业电子、航空航天 等领域,并为“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子午工程”等国家重 大工程提供了关键测试保障。同时,公司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效 推进研究开发项目的产业化,促进研发成果向经济效益的转化,为后续的产品、 技术研究开发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公司基于 IPD 思想构建了面向市场的产品开发体系,以市场需求为牵引, 及时有序地传递到产品研发端,进行需求理解、客户分析、市场潜力与竞争分 析、产品组合策略分析等,将需求与技术路标、产品路标规划进行映射。在产 品开发过程中,通过不断验证保障市场需求得到正确理解和及时响应,实现以 客户需求为导向、符合产品开发战略、满足客户需求并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快速 推出。

公司长期致力于电子测试测量技术的不断创新,打造了微波、光电、通信、 基础等领域全面的产品体系,实现了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光电测量仪器、通 信测量仪器、基础测量仪器以及相关领域的产品创新,多项产品已达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水平。

②生产与制造优势

公司已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电子测量仪器生产基地,具有国内电子测量仪 器行业产品门类最全、频谱范围最宽的制造能力和供应链体系,核心工艺能力 和数字化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产线布局方面,公司拥有涵盖精密加工、薄膜电路、电子装联、微组装和 整机整部件装调等制造能力,建有数铣柔性自动化生产线、脉动装配单元、部 件自动调测单元、电路板自动调测平台、整机自动测试系统等现代化生产线。 核心工艺能力方面,公司具备毫米波与太赫兹精密零件加工工艺、高精度微带 薄膜电路加工制造工艺、高性能微波混合集成电路组装工艺等工艺能力,具有

国内先进的微波测量仪器零件加工、组件装配、整机装调全流程自主工艺能力。 数字化生产方面,公司形成了以 MOM 为核心的生产运营系统,实现了设备物 联、计划管控、生产执行、库存管理、运营分析等核心功能,结合 CRM、PLM、

ERP 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订单到生产全过程数字化管控。供应链管理 方面,公司开展了以计划为驱动的集成供应链建设,形成了以流程、组织、绩 效为核心的一体化管控体系,有效提升了订单响应与交付效率。

③渠道与品牌优势

电科思仪作为中国电科集团旗下专注于电子测量仪器研发与制造的核心平 台,始终肩负着推动民族电子测试测量产业振兴的使命。在持续夯实技术自主 创新能力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并完善了“以直销为 引领、渠道为支撑”的双轮驱动营销模式,全面覆盖国内外高端客户与广泛行 业市场。

在销售体系方面,电科思仪采取“直销+渠道”有机结合的业务架构。直销 体系聚焦于对国家级重点项目、关键单位、大型央企、核心通信设备供应商及 重点科研院所等高价值客户的深度服务。公司组建了专业完备的直销团队,通 过区域与行业的双维度精细划分,实现对客户多区域、多产品线复杂需求的精 准识别与快速响应,并提供从售前咨询、定制化方案设计到售后专业支持的全 流程服务,有效巩固了公司在高端市场的优势地位。

渠道体系则作为直销业务的重要延伸与补充,广泛覆盖区域中小型企业、 教育科研机构。与多家经销商合作伙伴建立了长期稳定、分工明确、响应迅速 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渠道网络。通过“渠道联动”机制, 公司持续拓展市场触达范围。

在国际化拓展过程中,公司依托海外子公司,结合本地渠道伙伴资源,稳 步推进重点市场的本土化运营,构建起辐射全球的营销与服务能力,持续深化 从市场准入到深度经营的国际化布局。

④人才与管理优势

电科思仪深耕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多年,具备良好的人才积累,拥有电子测

量仪器行业国内规模最大的科研人才团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国家级领军人才 1 名、百千万人才 1 名、中华杰出工程师 2 名、国务院特殊津 贴专家 12 名、中国电科集团首席科学家 2 名及首席专家 3 名、省部级人才 30 余名。公司的研发团队、生产团队及销售团队具有丰富的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经 验,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构成合理,涵 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生产运营、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各个方 面,互补性强,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 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形成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不断 探索优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加快流程化组织建设,统筹推进 DSTE 战略 到执行体系、IPD 集成产品开发体系、LTC 市场营销体系、ISC 集成供应链体 系变革建设,公司整体运行效能不断提升,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 运行高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荣获“国 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等国家级荣誉。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 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 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 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另需承担新投资股票 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 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 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 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 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收益尚需一段时间,本 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一定程度下 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的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迭代速度较快。公司现有 及在研产品和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如果未来公 司研发投入不足或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导致技术创新迟缓、产品升级受 阻,进而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金额较大的风险

2023 年至 2025 年,发行人与日常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较高。 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规模分别为 50,964.80 万元、68,806.33 万元和 72,505.1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67%、33.53%和 30.23%;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规模 分别为 14,085.00 万元、13,777.57 万元和 18,623.03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分别为 10.91%、13.27%和 14.78%。

2023 年至 2025 年,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系列的平均单价略高于 非关联方,主要系销售渠道不同及订单配置差异所致。在剔除前述差异后,相 同配置、相似渠道下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产品销售单价整体不存在显著差异。如 果后续公司内部控制措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将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进行 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潜在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链稳定的风险

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1.59%、77.84%和 77.78%,主要原材料包括系统集成用模块、集成电路和元器 件等。受全球贸易政策与地缘政治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公司未来面临以下潜 在风险:其一,地缘政治冲突对上游供应链的潜在传导风险,可能导致未来部 分原材料供货周期延长或采购成本上升;根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集成电路及 微电子组件进口价格指数自 2023 年以来主要在 90%至 120%区间波动,进而对 公司成本控制及交付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其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导致的集成 电路供应不确定性,目前公司部分集成电路仍采购自境外厂商,若未来相关贸 易政策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境外高端芯片的获取难度增加或技术支 持受限,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四)市场竞争的风险

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的国外领先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固 的技术、用户及品牌优势。而国内企业起步较晚,技术积累时间较短,在品牌 知名度、产品丰富程度、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及业务规模上与国外领先企业仍存 在较大差距。目前发行人的经营规模、品牌认可度及技术储备等方面与国外领 先企业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83%、41.63%和 45.99%,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如果 由于自身经营原因,部分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量,将可能会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 经营业绩产生直接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产品技术迭代速度不能持续满足 客户的需求,乃至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存货金额较高的风险

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7,016.83 万元、 108,472.91 万元和 106,811.61 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67%、28.84% 和 25.50%。公司存货余额规模及占比较高,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的存货

余额占用了公司的流动资金,且公司拥有一定规模的长库龄存货,2023 年至

  • 2025 年各年末,2 年以上库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5,479.90 万元、21,113.26 万元和 21,175.80 万元,占当期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 11.90%、17.11%和 17.21%。公司已结合相关存货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对长库龄存货计提了 相应的跌价准备,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还面临着相关存 货可变现净值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七)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7,659.11 万元、 72,718.74 万元和 68,903.8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14%、35.44%和 28.73%,其中逾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1,148.74 万元、39,576.97 万元和 43,786.97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60.73%、50.71%和 58.49%。若客 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可能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发行人承接国 家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关科研资金。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公司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4,198.62 万元、2,646.12 万元和 13,699.65 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03%、9.89%和 30.56%,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 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 政府补助的条件,致使公司无法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将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 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拥有覆盖多系列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的多项专利及技术,为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员及技术管理的复杂 程度也将提高,一旦公司的核心技术泄露,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 号——股票上 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2025 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8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6〕124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电科思仪”,证券 代码为“301689”。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电科思仪’,证券 代码为‘301689’。

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57,561,452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6 年 9 月 10 日起可在本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本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6 年 9 月 10 日

(三)股票简称:电科思仪

(四)股票代码:30168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2,790.3932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206.9432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1.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756.1452 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7,034.2480 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 售安排: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 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战略配售对象获配股票 的限售期不低于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

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 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 368.0208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总量的 3.61%。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br><br>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占比 (%)
(万股)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中国电科41,741.655044.982029 年 9 月 10 日
四十一所8,258.34508.902029 年 9 月 10 日
电科投资7,204.65137.762029 年 9 月 10 日
思仪发展6,561.78647.072029 年 9 月 10 日
远致星火3,716.25434.002028 年 3 月 17 日
航空产投3,129.47673.372028 年 3 月 17 日
项目股东名称<br><br>本次发行后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占比 (%)
(万股)
明智倡新2,933.88573.162027 年 9 月 10 日
红土善利2,890.42003.112028 年 3 月 17 日
产业投资基金2,027.57502.192027 年 9 月 10 日
中电基金2,027.57502.192027 年 9 月 10 日
思仪创新1,548.51371.672029 年 9 月 10 日
弘华乾元叁号325.98710.352028 年 3 月 17 日
弘华祺元217.32480.232028 年 3 月 17 日
小计82,583.450089.00-
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 配售股份<br><br>中国星网网络应用有限公司309.30130.332027 年 9 月 10 日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09.30130.332027 年 9 月 10 日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9.30130.332027 年 9 月 10 日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4.65070.172027 年 9 月 10 日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154.65070.172027 年 9 月 10 日
青岛城金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309.30130.332027 年 9 月 10 日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1,237.20521.332027 年 9 月 10 日
电科投资556.74230.602029 年 9 月 10 日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9.30130.332027 年 9 月 10 日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309.30130.332027 年 9 月 10 日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123.72050.132027 年 9 月 10 日
小计4,082.77724.40-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上 网下发行 股份<br><br>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3,306.49523.562026 年 9 月 10 日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368.02080.402027 年 3 月 10 日
网上发行股份2,449.65002.642026 年 9 月 10 日
小计6,124.16606.60-
合计92,790.3932100.00-
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取得股份的股东为远致星火、红土善利、航空产投、 弘华乾元叁号和弘华祺元,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限为取 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及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以孰晚为准)。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 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6 年修订)》第 2.1.2 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088 号),发 行人 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 25,231.36 万元、33,133.01 万元,合计 58,364.37 万元,不低于 1 亿元;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 于 6,000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eyear Technologies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82,583.4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鹏文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 98 号
邮政编码266555
联系电话0532-68971575
传真号码0532-86897258
互联网网址http://www.ceyear.com
电子信箱dshbgs@ceyear.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徐俊
投资者关系电话号码0532-68971575
经营范围电子测量仪器、元器件、部件及组件的研发、生 产、销售、维修、咨询服务;系统集成与软件开发 及测试应用与解决方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40)仪器 仪表制造业”

二、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 的股票、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 票和债券的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职 位任职起止 日期直接持 股数量 (万 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合计持 股数量 (万 股)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持有 债券 情况
1邹鹏文董事 长、 总经 理、 审计 委员 会委 员2025 年 7<br><br>月 7 日至 2027 年 5<br>月 8 日<br>-通过蚌埠思仪一 号企业管理有限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0.0000 万股0.00000.00无
2孙鉴英董事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无
3曾裕峰董事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无
4康建瓴独立 董 事、 审计 委员 会委 员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无
5秦勇独立 董 事、 审计 委员 会委 员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无
6王洪君独立 董 事、 审计 委员 会委 员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无
序 号姓名职 位任职起止 日期直接持 股数量 (万 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合计持 股数量 (万 股)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持有 债券 情况
7董继刚职工 代表 董 事、 审计 委员 会委 员2024 年 5<br><br>月 7 日至 2027 年 5<br>月 8 日<br>-通过蚌埠思仪共 利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 接 持 股 16.1199 万股16.11990.02无
8陈坤峰副总 经理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通过蚌埠思仪共 盛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 接 持 股 45.3371 万股45.33710.05无
9石险峰副总 经 理、 总法 律顾 问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通过蚌埠思仪共 富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 接 持 股 45.3371 万股45.33710.05无
10王建军副总 经理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通过蚌埠思仪共 跃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 接 持 股 24.1794 万股24.17940.03无
11徐俊副总 经 理、 董事 会秘 书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通过蚌埠思仪一 号企业管理有限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0.4055 万股,通 过蚌埠思仪共益 企 业 管 理 中 心 (有限合伙)间 接 持 股 15.9982 万股,合计间接 持股 16.4037 万 股16.40370.02无
序 号姓名职 位任职起止 日期直接持 股数量 (万 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合计持 股数量 (万 股)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持有 债券 情况
12韩飞总会 计 师、 财务 负责 人2026 年 7 月 6 日至<br>2027 年 5 月 8 日<br>----无
  • 注 1:如有职务重合,按最早职位任职的时间算;
  • 注 2:邹鹏文在思仪一号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1 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0.01%;思仪一号 通过思仪发展、思仪共创、思仪共赢、思仪共享、思仪共兴、思仪共建、思仪共盛、思仪 共利、思仪共富、思仪共益 10 家合伙企业共持有电科思仪 4,055 股,因此邹鹏文通过思仪 一号间接持有电科思仪的股份数量不足 1 股。
  • 注 3:徐俊在思仪一号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9,999 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99.99%;思仪一 号通过思仪发展、思仪共创、思仪共赢、思仪共享、思仪共兴、思仪共建、思仪共盛、思 仪共利、思仪共富、思仪共益 10 家合伙企业共持有电科思仪 4,055 股,因此徐俊通过思仪 一号间接持有电科思仪的股份数量为 0.4055 万股。

本次发行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审计委员 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中国电科直接持有公司 41,741.6550 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8%。此外,四十一所和电科投资系中国电科控制或管理的 关联方,中国电科合计控制公司 57,761.393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2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15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498G
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 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 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 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 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 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 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中国电科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 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 产;电科思仪是其中电子测量仪器的发展平台,主营业务为电 子测量仪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股东构成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中国电科为国有独资企业,具体股东构成情况 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国务院国资委2,153,000100%
合计2,153,000100%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科,与本次发行前一致。本次发 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股权激励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思仪发展,持有公司 7.07%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蚌埠思仪发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蚌埠思仪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蚌埠市华光大道 726 号科研楼内(3 楼 305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6,181.365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UGQ0F9H
成立日期2020 年 1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思仪发展为电科思仪员工持股平台,除股权投资发行人外,未 经营其他业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思仪发展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 号<br><br>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 元)<br><br>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通过本合伙企 业间接持有电 科思仪股份 (万股)<br><br>
1思仪一号0.10000.0006%普通合伙人0.0406
2思仪共创1,751.252610.8227%有限合伙人710.1592
3思仪共赢1,711.600910.5776%有限合伙人694.0798
4思仪共享1,766.559610.9172%有限合伙人716.3664
5思仪共兴1,791.404311.0708%有限合伙人726.4413
6思仪共建1,736.745110.7330%有限合伙人704.2762
7思仪共盛1,771.527210.9479%有限合伙人718.3809
8思仪共利1,774.012610.9633%有限合伙人719.3887
9思仪共富1,913.144511.8231%有限合伙人775.8088
10思仪共益1,965.018512.1437%有限合伙人796.8445
合计16,181.3653100.0000%-6,561.7864

思仪发展上层平台思仪共创、思仪共赢、思仪共享、思仪共兴、思仪共建、

思仪共盛、思仪共利、思仪共富、思仪共益、思仪共跃、思仪共筑和思仪共绘 为公司间接员工持股平台,通过思仪发展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思仪一号是员 工持股平台的管理公司。

此外,作为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整体方案的一部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混 合所有制改革时同步引入四十一所员工持股平台思仪创新。截至本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思仪创新直接持有发行人 1.67%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蚌埠思仪创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蚌埠思仪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蚌埠市华光大道 726 号科研楼内(3 楼 307 室)
主要经营场所蚌埠市华光大道 726 号科研楼内(3 楼 307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818.6347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UGQ129R
成立日期2020 年 1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的关系思仪创新为四十一所员工持股平台,除股权投资发行人外,尚未经 营其他业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思仪创新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 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 型通过本合伙企业间 接持有电科思仪股 份(万股)
1蚌埠思仪二号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0.70000.0183%普通合伙人0.2838
2蚌埠思仪共进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1,808.493547.3597%有限合伙人733.3713
3蚌埠思仪共拓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1,005.913426.3422%有限合伙人407.9130
4蚌埠思仪共聚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1,003.527826.2798%有限合伙人406.9456
合计3,818.6347100.0000%-1,548.5137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披露的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安排, 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 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

3、《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就激励对象持股的锁定期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就激励对象持股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持股员工参与 2020 年首次员工持股计划所直接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份额以及对应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包括后续因动态调整等情况新增的股权), 设定锁定期为 36 个月。为更好发挥骨干员工持股中长期激励约束作用,前述锁 定期结束至公司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众公司)前,员工持股延 续锁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 让股份,并应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的锁定期。”

同时,《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也规定,持股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 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在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时间内退股。退股时, 退出价格规定如下:

退股时间段退出价格
上市前仅可将所持有的持股平台的出资份额转让给管理公司即思仪一号所管理的 下属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即内部转让);在 管理公司提出参考价格基础上优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商不成 的,退出价格可参照转让方原始取得价格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对应公司上 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孰高确定;管理公司提出参考价格将建立在 员工持股的中长期激励属性基础上,适当参考持股员工原始出资价格、公 司上一年度审计净资产价格、近一年或最近一次公司股东(含员工)股权 交易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br><br>
上市后锁定期 内<br><br>仅能内部转让,转让价格优先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协商确定
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公司可征集持股员工的减持意愿,并统筹制订持股平台通过思仪发展 向第三方转让公司股份的方案<br><br>

根据《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如果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满 36 个月之前离 职,其间接持股将无法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自由兑现。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认定相关股权激励的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公司上市后满 36 个月之 日。

(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并将于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

除上述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外,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制度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备注<br><br>
数量占比 (%)数量占比 (%)
(万股)(万股)
一、限售流通股
中国电科41,741.655050.5441,741.655044.98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四十一所8,258.345010.008,258.34508.90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备注<br><br>
数量占比 (%)数量占比 (%)
(万股)(万股)
电科投资7,204.65138.727,761.39368.36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因 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持 股 数 量 增 加
思仪发展6,561.78647.956,561.78647.07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
远致星火3,716.25434.503,716.25434.00取得公司股份 之日起 36 个月 及上市交易之 日起 12 个月 ( 以 孰 晚 为 准)-
航空产投3,129.47673.793,129.47673.37取得公司股份 之日起 36 个月 及上市交易之 日起 12 个月 ( 以 孰 晚 为 准)-
明智倡新2,933.88573.552,933.88573.16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
红土善利2,890.42003.502,890.42003.11取得公司股份 之日起 36 个月 及上市交易之 日起 12 个月 ( 以 孰 晚 为 准)-
产业投资基金2,027.57502.462,027.57502.19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
中电基金2,027.57502.462,027.57502.19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
思仪创新1,548.51371.881,548.51371.67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
弘华乾元叁号325.98710.39325.98710.35取得公司股份 之日起 36 个月 及上市交易之 日起 12 个月 ( 以 孰 晚 为 准)-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备注<br><br>
数量占比 (%)数量占比 (%)
(万股)(万股)
弘华祺元217.32480.26217.32480.23取得公司股份 之日起 36 个月 及上市交易之 日起 12 个月 ( 以 孰 晚 为 准)-
中国星网网络 应用有限公司--309.30130.3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中移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309.30130.3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航天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309.30130.3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中兵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154.65070.17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南方工业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154.65070.17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青岛城金新兴 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309.30130.3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国新投资有限 公司--1,237.20521.3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中国诚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309.30130.3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产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309.30130.3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中国核工业集 团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123.72050.13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参 与 战 略 配 售 投资者
网下发行限售 股份--368.02080.40上市交易之日 起 6 个月-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备注<br><br>
数量占比 (%)数量占比 (%)
(万股)(万股)
小计82,583.4500100.0087,034.248093.80--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 售股份--3,306.49523.56--
网上发行股份--2,449.65002.64--
小计--5,756.14526.20--
合计82,583.4500100.0092,790.3932100.00--
  • 注 1: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 注 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注 3: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53,896 户,其中前十大股东持 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中国电科417,416,55044.98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2四十一所82,583,4508.90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3电科投资77,613,9368.36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4思仪发展65,617,8647.07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5远致星火37,162,5434.00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及上市交易 之日起 12 个月(以孰晚为准)
6航空产投31,294,7673.37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及上市交易 之日起 12 个月(以孰晚为准)
7明智倡新29,338,8573.16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8红土善利28,904,2003.11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及上市交易 之日起 12 个月(以孰晚为准)
9产业投资基金20,275,7502.19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10中电基金20,275,7502.19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810,483,66787.35-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七、战略配售整体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 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 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 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4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中国星网网络应用有限公司与 发 行 人 经 营 业 务 具 有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或 长 期 合 作 愿 景 的 大 型 企 业 或 其 下属企业<br><br>3,093,01349,488,208.0012
2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093,01349,488,208.0012
3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93,01349,488,208.0012
4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46,50724,744,112.0012
5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1,546,50724,744,112.0012
6青岛城金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3,01349,488,208.0012
7国新投资有限公司12,372,052197,952,832.0012
8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567,42389,078,768.0036
9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93,01349,488,208.0012
10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3,093,01349,488,208.0012
11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1,237,20519,795,280.0012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0,206.943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0%, 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30.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二)39.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三)33.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四)44.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 3.60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

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 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4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本 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 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899.366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 1,224.8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 20.00%。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1,028.72249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 即 1,224.85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674.516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 2,449.6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 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181348368%,有效申 购倍数为 5,514.24869 倍。

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结果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9 月 2 日 (T+3 日)结束。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24,420,123 股,缴款认购 金额 390,721,968.00 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 76,377 股,网下投资者缴款 认购股份数量:36,745,160 股,缴款认购金额 587,922,560.00 元,网下投资者放 弃认购数量 0 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国泰海通包 销,国泰海通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76,377 股,包销金额为 1,222,032.00 元。国泰 海通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 0.07%。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63,311.0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 154,411.5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29 号)。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 8,899.54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金额(万元)
保荐费用188.68
承销费用6,624.88
审计及验资费用1,037.74
律师费用452.83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9.06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16.35
合计8,899.54
  • 注 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 注 2: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已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 注 3:与招股意向书发行费用相比,本次披露的发行费用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有所变 化,主要系发行人调减了原本预留的 4.72 万元印刷费用所致。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发行费用为 0.87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股本)。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54,411.55 万元。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 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44 元/股(按照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0.47 元/股(按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6]230Z1088 号)。上述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 2026 年 9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及 2026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6]230Z0058 号)。上述财务数据 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 2026 年 9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或查阅

  • 2026 年 8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公司财务 报表及审阅报告(2026 年 1 月-6 月)》全文。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截至
  • 2026 年 6 月 30 日及 2026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 2026 年 1-6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6 月末较上年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万元)373,724.37365,001.472.39
流动负债(万元)119,421.84133,320.21-10.42
总资产(万元)428,422.09418,926.952.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67%37.16%-2.49
资产负债率(合并)35.85%38.53%-2.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274,823.42257,533.596.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3.333.126.71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6 月2026 年 1-6 月较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96,570.8899,336.21-2.78
营业利润(万元)16,536.6015,875.464.16
利润总额(万元)16,556.4015,911.434.0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6,675.9616,034.284.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5,781.4714,395.429.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19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90.179.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6%7.26%-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 益率5.93%6.51%-0.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元)-7,407.33-11,703.56-36.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0.09-0.14-36.71

注:数据值变动为(本期数据-上期数据)/上期数据;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增减百分比为 两期数的差值。

公司 2026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订单增多,应收 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等科目余额增加所致;负债总额较上年 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支付了部分供应商货款及相关税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等科目余额下降所致;受当期实现净利润增加的影响,所有者权益总 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

202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07.33 万元,较上 年同期的-11,703.56 万元收窄 4,296.23 万元,变动幅度 36.71%,主要系本期较 上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增幅高于现金流出的增幅所致:(1)本期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 110,214.83 万元,同比增长 26.42%,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101,098.12 万元,同比增长 27.22%,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 期有所增长、本期票据到期承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本期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 117,622.16 万元,同比增长 18.95%,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440.80 万元,同比增长 24.79%,主要系公司日常经营采购及受托研制项目采 购需求增加,支付供应商货款相应增加所致。由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金额 (23,031.79 万元)超过现金流出增长金额(18,735.5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

公司 2026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 欲 了 解 相 关 情 况 请 详 细 阅 读 2026 年 9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 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1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西海岸新 区分行37150198811009301689
2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自贸 区支行69190078801288668888
3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 西海岸分行372005581019999999975
4中电科思仪科技(安徽)有限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蚌埠 长兴路支行190199469689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6 年 8 月 20 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未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 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 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 重大变化等)。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可能对本公 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未出现本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的事项。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召开了一次董事会及一次股东会,具体为:

  • 1、2026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申请豁免通知期限的议案》。

  • 2、2026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豁免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的议案》《2026 年投资计划 中期调整方案》。

除上述董事会、股东会召开情况外,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6 年 8 月 20 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无其他董事会、股东会召开情况。

(十三)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 变化。

(十四)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国泰海通认为,发行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 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具 备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上市保荐人的有关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张彬、薛波
联系人张彬、薛波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国泰海通 作为发行人的保荐人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 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张彬、薛波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 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张彬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从 事投资银行工作以来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普源精电 IPO、绿的谐波 IPO、 国芯科技 IPO、德科立 IPO、毓恬冠佳 IPO、金道科技 IPO、中石科技非公开及 小额快速融资、德科立小额快速融资、诚迈科技小额快速融资、上海环境非公 开、航天长峰重大资产重组、城投控股吸并分立上市等,并曾参与其他多个改 制辅导和财务顾问项目。张彬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薛波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从事投资 银行工作以来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澳洋健康 IPO、非公开发行和重大资产 重组、海特高新非公开发行、片仔癀配股、汉得信息 IPO、澳洋顺昌非公开发 行和可转债、青山纸业非公开发行、鹿港文化重大资产重组、中石科技非公开 发行、中密控股非公开发行、诚迈科技小额快速融资、绿的谐波 IPO、味知香 IPO、国芯科技 IPO、普源精电 IPO 和小额快速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金道科技 IPO、德科立 IPO 和小额快速融资、毓恬冠佳 IPO、理奇智能 IPO 等,并曾参 与其他多个改制辅导和财务顾问项目。薛波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 致本公司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 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 转、转让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发行人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 2027 年 3 月 31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则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四、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控制的发行 人的股份。

五、关于发行人业绩下滑时:

(一)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公司

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二)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 础上延长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三)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 基础上延长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前三项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本公司届 时所持股份指本公司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 仍持有的股份。

六、若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公 司承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损失。”

(2)四十一所、电科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 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 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 2、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

转让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思仪科技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 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7 年 3 月 31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则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 4、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

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单位不减持控制的公司的股份。

  • 5、关于公司业绩下滑时:

(一)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单位届 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

(二)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 上延长本单位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三)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 础上延长本单位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前三项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本单位届时 所持股份指本单位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 持有的股份。

6、若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单位 承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

如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公司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 赔偿损失。”

(3)中电基金、明智倡新、产业投资基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3、若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

本单位承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

(4)远致星火、红土善利、航空基金、弘华祺元、弘华乾元叁号关于股 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3、若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

本单位承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

(5)思仪发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3、若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单位

承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

(6)思仪创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3、若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

本单位承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

(7)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 分股份。

  • 3、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 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 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7 年 3 月 31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 5、若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单位

承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二、如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 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公司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减持 公司股份;

  • 2、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 5%;

  • 3、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

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 调整发行价);

  • 4、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且本公 司仍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承诺的相关内容。本承诺出具之日后, 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本 公司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五、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损失。”

(2)四十一所、电科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二、如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单位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单位可以减持 公司股份;

  •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 3、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 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 4、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

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 调整发行价);

  • 5、本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份且本单 位仍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承诺的相关内容。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本单位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 要求执行。

五、如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发行人损失的,本单位 将依法赔偿损失。”

(3)思仪发展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二、如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单位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单位可以减持 公司股份;

  •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 3、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 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 4、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

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 调整发行价);

  • 5、本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份且本单

位仍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承诺的相关内容。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本单位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 要求执行。

五、如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发行人损失的,本单位 将依法赔偿损失。”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仪科技”或“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鉴于思仪科技本次申请发行上市,现就思仪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意向事宜承诺如下:

  • 1、本人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在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出的其他承 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思仪 科技的股份,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承诺的相关内容。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 行。

  • 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损失。”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 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二)自《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 的预案》生效之日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若 新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要求新聘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领取薪酬 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最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 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 调整),本公司在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下,配合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应股东职责。”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 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本人将在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发行人实施股份回购等稳定股价 措施相关议案时投出赞成票。”

(三)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函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参见本节“一、相关承诺事项”之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四)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不存在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 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3)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作出责令回购决定的,本公司将

按照责令回购的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对欺诈发行股份回购事宜另有规定的,本公司将遵守相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如 下:

“一、本公司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不存在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 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下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 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具体措施: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 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 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 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 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董事会针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了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 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 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尽 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 报摊薄的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建立了 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诺如下:

“一、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股东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 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申请 之日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即在审期间不进 行现金分红。

  • 2、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以及《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二、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 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二、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将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 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及时实施利润分配。”

(七)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 形实际发生时,依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依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作为国务院授权投资机构向发行人等有关成员单位行使出资 人权利,进行国有股权管理。本公司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 单位不会从事与发行人主要经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 要经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如发行人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 本公司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管理,避免出现因为同业竞争损害发行人及其公 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本承诺函在发行人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 何条款而致使发行人遭受或产生任何直接损失,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 公司将在合理时限内予以全额赔偿。”

2、四十一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股东四十一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本单位作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仪科技”或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及本单位实际控制的企业与思仪科技在资产、业务、人员、财 务、机构方面保持相对独立,且不存在严重影响思仪科技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二、本单位及本单位实际控制的企业与思仪科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况,后续也将坚守业务定位,避免与思仪科技产生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 的情形。

三、本承诺函在发行人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发行人同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期间持续有效。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内容而 致使发行人遭受或产生直接损失,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单位将承担赔偿 责任。”

(九)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

  •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而未履行承诺的,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而未履行承诺的,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四十一所、电科投资、思仪发展承诺

公司股东四十一所、电科投资、思仪发展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而未履行承诺的,本单位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 2、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
  •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而未履行承诺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

  • 1、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发行人关于股东情况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股东情况披露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申报材料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 2、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形。

  • 3、除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约 0.0046%股份外,本次

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 4、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5、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公众股东除外)不存在

证券监督管理相关系统及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 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 7、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五个

方面与本公司保持独立,本公司资产和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 经营的能力。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且坚持独立核算。本公司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独立运作。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 关联公司)与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关联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 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资金、资产及 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发行人提供担保。

四、本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 司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五、本承诺函在发行人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四十一所的股东承诺

四十一所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及本单位实际控制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目前 与思仪科技之间存在交易往来,该等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定价是公允的, 不存在损害思仪科技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思仪科技 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本单位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范围(以下统 称“关联公司”)与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关联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单位保证本单位及关联公司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资金、资产及 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发行人提供担保。

五、本单位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思仪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 单位将不会向思仪科技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六、本承诺函在发行人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 给思仪科技造成损失,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电科投资、思仪发展的股东承诺

电科投资、思仪发展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将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公司(以下统 称“关联公司”)与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关联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单位保证本单位及关联公司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资金、资产及

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发行人提供担保。

四、本单位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单 位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五、本承诺函在发行人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 任何条款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 “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人及关联企业保证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或违规要求发行人提供担保。

(四)本人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 协议。

(五)本人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 利益或收益。”

(十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承诺

1、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过错致使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3、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承诺

评估机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因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作、

出具的《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中电科仪器仪表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20)第 249A 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人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 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上述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法、合理、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 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上述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附表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明细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思仪发展,持有公司 7.07%股权。思仪发展上层平台思仪共创、思仪共赢、思仪共享、思仪共兴、思 仪共建、思仪共盛、思仪共利、思仪共富、思仪共益、思仪共跃、思仪共筑和 思仪共绘为公司间接员工持股平台,通过思仪发展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思仪 一号是员工持股平台的管理公司。各间接员工持股平台情况如下:

一、思仪一号

序 号合伙人 姓名合伙人 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
1邹鹏文普通合 伙人0.00010.01%管理人员0.0000
2徐俊有限合 伙人0.999999.99%管理人员0.4055
合计1.0000100.00%-0.4055

二、思仪共创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 号<br><br>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7%-0.0405
2思仪共 绘<br><br>有限合 伙人<br><br>161.09099.1986%-65.3248
3王峰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048%科研人员24.1796
4杜会文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048%科研人员24.1796
5李树彪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048%科研人员24.1796
6梁胜利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7刘亮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048%科研人员24.1796
8杜念文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048%科研人员24.1796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9冷朋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048%科研人员24.1796
10刘青松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1魏连成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2王尊峰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3杨保国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4台鑫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5袁国平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6王鹏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7周钦山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8李金山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19张庆龙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0杨东营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1朱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2卢学欣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23詹永卫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4毛黎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5李晓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6陈安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7薛龙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28张士峰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销售及销售支 持人员<br><br>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29赵永志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30白轶荣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699%科研人员16.1199
31亓国庆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管理人员10.0749
32徐明哲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33黄春磊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4范吉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35许春卿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36李增红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37薛晓男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销售及销售支 持人员<br><br>10.0749
38段飞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39彭华仁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40周帅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41庄志远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42郭亚楠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43张峰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44李强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45李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187%科研人员10.0749
合计 1,751.2526 100.0000% - 710.1592

三、思仪共赢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类 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 号<br><br>普通合伙 人<br><br>0.10000.0058%-0.0405
2思仪共 筑<br><br>有限合伙 人<br><br>161.19099.4176%-65.3653
3朱伟峰有限合伙 人<br><br>59.62683.4837%科研人员24.1796
4邓建钦有限合伙 人<br><br>59.62683.4837%科研人员24.1796
5张枢有限合伙 人<br><br>59.62683.4837%科研人员24.1796
6文春华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管理人员16.1199
7宁曰民有限合伙 人<br><br>59.62683.4837%科研人员24.1796
8吴强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9段喜东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10范国清有限合伙 人<br><br>59.62683.4837%科研人员24.1796
11熊为华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管理人员16.1199
12思仪共 跃<br><br>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16.1199
13宋青娥有限合伙 人<br><br>59.62683.4837%科研人员24.1796
14李启良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15孙佳文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16付永健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保障及其他人 员<br><br>16.1199
17郑文峰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18梁安慧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19孙国泉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类 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20程守梅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1李中谱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2殷军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3卜祥蕊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24张志刚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5周立东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6刘宝东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7李登宝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8郭永瑞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29陈学斌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0代秀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科研人员16.1199
31时国盛有限合伙 人<br><br>39.75172.3225%保障及其他人 员<br><br>16.1199
32张胜洲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33郑如松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4王国庆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5贺同云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6贾定宏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37王加路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38袁振国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9陈刚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类 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40陈卓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销售及销售支 持人员<br><br>10.0749
41王金龙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42许晓龙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43石先宝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44杨彪有限合伙 人<br><br>24.84471.4515%科研人员10.0749

合计 1,711.6009 100.0000% - 694.0798

四、思仪共享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 号<br><br>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7%-0.0405
2思仪共 绘<br><br>有限合 伙人<br><br>201.242611.3917%-81.6069
3韩敬伟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753%管理人员24.1796
4思仪共 跃<br><br>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753%-24.1796
5焦永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生产制造人员16.1199
6王斌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753%科研人员24.1796
7曹志英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753%科研人员24.1796
8左永锋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753%科研人员24.1796
9孙桂清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科研人员16.1199
10思仪共 筑<br><br>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16.1199
11唐宗魁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生产制造人员16.1199
12张志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753%科研人员24.1796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3孙仰平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生产制造人员16.1199
14张江岳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采购物流人员16.1199
15党继胜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保障及其他人 员<br><br>16.1199
16刘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保障及其他人 员<br><br>16.1199
17薛勇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管理人员16.1199
18赵习智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生产制造人员16.1199
19窦雪茹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生产制造人员16.1199
20张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科研人员16.1199
21曹乾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生产制造人员16.1199
22吕朋尧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生产制造人员16.1199
23管宏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管理人员16.1199
24纪宝平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科研人员16.1199
25黄长社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采购物流人员16.1199
26陈振琳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科研人员16.1199
27张永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科研人员16.1199
28李明太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科研人员16.1199
29于斌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30曾庆军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31战云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502%科研人员16.1199
32程华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33孙艳萍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34孙立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5史亚婷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6朱常胜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37李文博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管理人员10.0749
38胡培军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39王国杰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40赵秉玉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41马子腾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生产制造人员10.0749
42宋志明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43安帅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科研人员10.0749
44宋路莎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64%财务人员10.0749

合计 1,766.5596 100.0000% - 716.3664

五、思仪共兴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号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6%-0.0405
2思仪共绘有限合 伙人<br><br>161.49099.0148%-65.487
3郭荣斌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285%销售及销售支 持人员<br><br>24.1796
4王亚海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285%科研人员24.1796
5宋斌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285%科研人员24.1796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6夏磊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285%科研人员24.1796
7赵秀才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285%科研人员24.1796
8郭敏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285%科研人员24.1796
9吴杰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0张光山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管理人员16.1199
11常庆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2周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3丁志钊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4李龙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5宋志刚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6赵锐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7张海庆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8王仲峰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19唐敬双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20李中群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21刘毅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22李智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23杨华祥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24思仪共跃有限合 伙人<br><br>79.50344.4380%-32.2398
25杨宜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销售及销售支 持人员<br><br>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26刘明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27陈鹏飞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28刘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管理人员16.1199
29胡宝刚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科研人员16.1199
30季汉国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190%管理人员16.1199
31阎涛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2王建中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3张继斌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4邱田华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5刘磊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6付存文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7陈庆磊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8胡大海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39方开庆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生产与采购人 员<br><br>10.0749
40李维亮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41赵金鹏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42谭旭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生产与采购人 员<br><br>10.0749
43白亮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44周杨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45薛沛祥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3869%科研人员10.0749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合计 1,791.4043 100.0000% - 726.4413

六、思仪共建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号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8%-0.0405
2郭利强有限合 伙人<br><br>111.80136.4374%管理人员45.3371
3樊晓腾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332%科研人员24.1796
4思仪共绘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332%-24.1796
5向长波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332%-24.1796
6董建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7张超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332%科研人员24.1796
8胡亚平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332%科研人员24.1796
9徐达旺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332%科研人员24.1796
10牛大胜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11顾军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4332%科研人员24.1796
12胡小兰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13苏勇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14李柏林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15朱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16姜尚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17江炜宁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管理人员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8刘敬坤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19孙朋德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20盛振旗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管理人员16.1199
21赵浩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22张佩叶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管理人员16.1199
23祝林林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24隋魏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管理人员16.1199
25孙宏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26张全金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管理人员16.1199
27齐彦君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28周兆运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29陈龙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0张斌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1黄磊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2肖江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33姜焕斌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4方鹏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35刘军智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科研人员16.1199
36魏立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7王岩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38孙凯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39肖唐良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40王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41马春溪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42裴广超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43郑恢康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305%科研人员10.0749
44思仪共跃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16.1199
45思仪共筑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889%-16.1199

合计 1,736.7451 100.0000% - 704.2762

七、思仪共盛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号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6%-0.0405
2陈坤峰有限合 伙人<br><br>111.80136.3110%管理人员45.3371
3江岩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58%采购物流人 员<br><br>24.1796
4詹建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58%管理人员24.1796
5闫继送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58%科研人员24.1796
6韩顺利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58%管理人员24.1796
7刘宇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58%采购物流人 员<br><br>24.1796
8孙宏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58%科研人员24.1796
9张志辉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58%科研人员24.1796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0陈应兵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1刘洪庆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2杨江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3朱卫国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4刘志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5李晓慧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6徐玉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7姜付彬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8张宁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19朱学波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0刘加庆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1乔宏志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2邵成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3吴波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4郑洪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5李卓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6张文东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7王盘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8邹芳宁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29贺温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39%科研人员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30聂建华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管理人员10.0749
31成华强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2思仪共筑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10.0749
33刘磊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科研人员10.0749
34宋平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5柏海鹰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6郭同华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科研人员10.0749
37吕增强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科研人员10.0749
38韩强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科研人员10.0749
39李志增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科研人员10.0749
40储艳飞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科研人员10.0749
41罗阳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42段志强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24%科研人员10.0749
43思仪共跃有限合 伙人<br><br>124.22327.0122%-50.3744

合计 1,771.5272 100.0000% - 718.3809

八、思仪共利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号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6%-0.0405
2姜万顺有限合 伙人<br><br>111.80136.3022%科研人员45.3371
3刘金现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11%管理人员24.1796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4许延峰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11%科研人员24.1796
5刘军红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11%管理人员24.1796
6王刚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11%管理人员24.1796
7董继刚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科研人员16.1199
8钱时祥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11%管理人员24.1796
9童林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10赵苏宇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11王琦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科研人员16.1199
12韩晓东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13刘洪春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14李继中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保障及其他 人员<br><br>16.1199
15黄周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16井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17赵立新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采购物流人 员<br><br>16.1199
18金春玲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19赵成岭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20于永双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21王绪飞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22徐忠琪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23全治科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24李剑锐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25闫亚力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科研人员16.1199
26任水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管理人员16.1199
27房兵红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管理人员10.0749
28魏岩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2408%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29钟登新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生产制造人 员<br><br>10.0749
30马秀民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1程根法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3611%管理人员24.1796
32宫会杰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管理人员10.0749
33张喜俊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管理人员10.0749
34宁泽洪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管理人员10.0749
35王妮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采购物流人 员<br><br>10.0749
36代秀丽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财务人员10.0749
37王栋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管理人员10.0749
38付涛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400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9思仪共跃有限合 伙人<br><br>161.49079.1031%-65.4869
40思仪共筑有限合 伙人<br><br>99.37885.6019%-40.2996
合计 1,774.0126 100.0000% - 719.3887

九、思仪共富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 号<br><br>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2%-0.0406
2石险峰有限合 伙人<br><br>111.80135.8439%管理人员45.3371
3思仪共 绘<br><br>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1167%-24.1796
4汪若虚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1167%管理人员24.1796
5凌云志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1167%科研人员24.1796
6黄武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1167%科研人员24.1796
7贺永亮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8杨小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9张煜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1167%科研人员24.1796
10朱文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11朱炬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12铁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13赵润年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14李斌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15王文廷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16陈林贵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17孙昊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18戚瑞民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19张吉亮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20余志勇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21毛翌春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22张黎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23曹雨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生产制造人 员<br><br>10.0749
24陈刚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25王嘉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26陶长亚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27唐洪军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28王松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29周建烨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30李雷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31张伟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32布乃红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管理人员10.0749
33田元锁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34王俊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35蒋乃波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科研人员16.1199
36张希奇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778%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37徐兰天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科研人员10.0749
38邵玉成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科研人员10.0749
39刘司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40许虎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科研人员10.0749
41彭海军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科研人员10.0749
42李兵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管理人员10.0749
43杨传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科研人员10.0749
44颜魏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生产制造人 员<br><br>10.0749
45思仪共 跃<br><br>有限合 伙人<br><br>201.242610.5189%-81.6069
46思仪共 筑<br><br>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986%-10.0749

合计 1,913.1445 100.0000% - 775.8088

十、思仪共益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 号<br><br>普通合 伙人<br><br>0.10000.0051%-0.0406
2思仪共 绘<br><br>有限合 伙人<br><br>151.55307.7125%-61.457
3思仪共 跃<br><br>有限合 伙人<br><br>255.901113.0228%-103.7718
4盛翔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0344%管理人员24.1796
5丁玉红有限合 伙人<br><br>59.62683.0344%管理人员24.1796
6徐波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7徐俊有限合 伙人<br><br>39.45172.0077%管理人员15.9983
8李会玲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财务人员16.1199
9郭茂龙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10钟跃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1王启南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12周生景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13蔡文海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14王峻宁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15杨政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16朱健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6.1199
17吴仲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18贺良飞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19钱彬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20汪定华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采购物流人 员<br><br>16.1199
21孙本贵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22刘晓昕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23裴全喜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管理人员10.0749
24余辉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25李少东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生产制造人 员<br><br>16.1199
26杨德礼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管理人员10.0749
27徐家昌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管理人员10.0749
28梅建超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29徐桂福有限合 伙人<br><br>39.75172.0230%管理人员16.1199
30王云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科研人员10.0749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31范新民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生产制造人 员<br><br>10.0749
32高勇刚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管理人员10.0749
33陆成龙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0.0749
34叶明朗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管理人员10.0749
35甄长言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管理人员10.0749
36梅东有限合 伙人<br><br>24.84471.2643%管理人员10.0749
37思仪共 筑<br><br>有限合 伙人<br><br>370.185118.8388%-150.1156

合计 1,965.0185 100.0000% - 796.8445

十一、思仪共跃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 号<br><br>普通合 伙人<br><br>0.01000.0009%-0.0000
2王建军有限合 伙人<br><br>67.70236.2014%管理人员24.1794
3张坤哲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4朱中仁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管理人员8.5971
5尹炳琪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6孙吉胜有限合 伙人<br><br>36.10803.3074%生产制造人 员<br><br>12.8957
7刘徽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管理人员8.5971
8张陶陶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9汤瑞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10李坤党有限合 伙人<br><br>36.10803.3074%管理人员12.8957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1费援华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管理人员8.5971
12王金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13梁晓林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14杨明洋有限合 伙人<br><br>15.04501.3781%科研人员5.3732
15彭杰有限合 伙人<br><br>15.04501.3781%科研人员5.3732
16张爱国有限合 伙人<br><br>15.04501.3781%科研人员5.3732
17刘恩晓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18宋志强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19滕友伟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0赵杰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1孙发力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2陈奇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8.5971
23张文强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4王涛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5张亚洲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6徐桂城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7鞠军委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8周保奎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29吕天志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30王勇有限合 伙人<br><br>15.04501.3781%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5.3732
序 号<br><br>合伙人 姓名<br><br>合伙人 类型<br><br>认缴出资额 (万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31林永超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保障及其他 人员<br><br>8.5971
32韩翔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33张根苗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34韩良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保障及其他 人员<br><br>8.5971
35何春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36于鲁波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37仇成强有限合 伙人<br><br>7.35140.6734%科研人员2.6255
38缪国锋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39吴威有限合 伙人<br><br>17.84271.6344%科研人员6.3724
40武敬飞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41徐从玉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42赵晶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财务人员8.5971
43蒋经纬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财务人员8.5971
44于国彪有限合 伙人<br><br>4.35090.3985%销售及销售 支持人员<br><br>1.5539
45唐靖超有限合 伙人<br><br>16.09361.4741%科研人员5.7477
46刘奇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47马建壮有限合 伙人<br><br>24.07192.2049%科研人员8.5971
48程笑林有限合 伙人<br><br>3.46500.3174%科研人员1.2375
合计 1,091.7275 100.0000% - 389.8991

十二、思仪共筑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类 型<br><br>认缴出资 额(万 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1思仪一号普通合伙 人<br><br>0.01000.0011%-0.0000
2仇成强有限合伙 人<br><br>17.91481.9377%科研人员5.9716
3张鹏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4孙胜凯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生产制造人员8.5971
5闫晶晶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生产制造人员8.5971
6刘军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生产制造人员8.5971
7周化灵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8王金榜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9盛立文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10张猛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管理人员8.5971
11王伟有限合伙 人<br><br>16.11961.7436%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br><br>5.3732
12张明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13刘强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14顾宗静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15袁海军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16张明岳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br><br>8.5971
17张文涛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18姜信诚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19韩浚源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类 型<br><br>认缴出资 额(万 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20吴威有限合伙 人<br><br>6.67410.7219%科研人员2.2247
21于国彪有限合伙 人<br><br>11.45791.2393%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br><br>3.8193
22刘庆有限合伙 人<br><br>16.11961.7436%科研人员5.3732
23朴智棋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24王海蛟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保障及其他人员8.5971
25周玉勇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26张文兴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27张雷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28刘长春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29卢凯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30王先鹏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31孙福德有限合伙 人<br><br>16.11961.7436%科研人员5.3732
32白云鹏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33马国瑞有限合伙 人<br><br>16.11961.7436%科研人员5.3732
34孙博有限合伙 人<br><br>16.11961.7436%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br><br>5.3732
35马风军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36张冰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37黄琳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38刘永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39刘元商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序 号<br><br>合伙人姓 名<br><br>合伙人类 型<br><br>认缴出资 额(万 元)<br><br>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br><br>
40蒋玉峰有限合伙 人<br><br>25.79132.7897%科研人员8.5971
41陈凤林有限合伙 人<br><br>8.33520.9016%科研人员2.7784

合计 924.5203 100.0000% - 308.1701

十三、思仪共绘

序 号合伙人 姓名合伙人 类型认缴出资 额(万 元)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
1思仪一 号普通合 伙人0.01000.0008%-0.0000
2宋淼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3李希顺有限合 伙人50.29324.0019%管理人员12.8957
4南冰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管理人员8.5971
5宁欣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8.5971
6杨玉斌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7杨明飞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8杨洋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9王沫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0袁行猛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1朱战发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2郭洪龙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3邵建波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4贺增昊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5高训兵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序 号合伙人 姓名合伙人 类型认缴出资 额(万 元)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
16徐健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7张艺瀚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8丁鹏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19王云峰有限合 伙人20.95551.6675%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5.3732
20张士斌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21何庆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22唐靖超有限合 伙人11.11270.8843%科研人员2.8494
23陈凤林有限合 伙人22.69291.8057%科研人员5.8187
24程笑林有限合 伙人28.70242.2839%科研人员7.3596
25王天罡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26陈鹏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管理人员8.5971
27吉霙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管理人员8.5971
28蔡洪坤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29刘小刚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30王令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31刘公政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管理人员8.5971
32魏自银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33王进军有限合 伙人20.95551.6675%科研人员5.3732
34崔琦有限合 伙人20.95551.6675%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5.3732
35王正明有限合 伙人20.95551.6675%销售及销售支持 人员5.3732
序 号合伙人 姓名合伙人 类型认缴出资 额(万 元)出资比例任职通过本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电科思 仪股份(万股)
36于淼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37彭子健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38窦蕴甫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39朱勇锋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40逄锦昊有限合 伙人33.52872.6679%科研人员8.5971
41宫夏有限合 伙人20.70351.6474%科研人员5.3086
合计1,256.7264100.0000%-322.2349

发行人员工持股出资来源均为员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委托代持 或其他利益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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