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宁德时代2026-09-08 20:04

摘要

1宁德时代公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不达标及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2023-2025年累计营收11,866.31亿元,低于目标12,900亿元),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115,934股。
3其中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57,234股,2023年激励计划作废2,058,700股。
4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7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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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年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 不达标等情形,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 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第三个归属期对应设置的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等情形,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2 年激励计划

  • 1、由于 2022 年激励计划中 11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55,8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 2、由于 2022 年激励计划中 1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即“C”),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434 股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基于上述情形,本次合计作废 57,234 股限制性股票。

(二)2023 年激励计划

  • 1、由于 2023 年激励计划中 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488,345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

  • 2、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3-2025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2,900 亿元;若公 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2025 年三年的累计 营业收入值为 11,866.31 亿元,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此,本次 58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的激励对象)于 2023 年激励计划中获授的 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 1,570,355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基于上述情形,本次合计作废 2,058,700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3 年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等情 形,且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应人员已获授不 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作废。因此,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 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作废/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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