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星源材质2026-09-08 15:54

摘要

1星源材质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英诺威为全资二级子公司马来西亚英诺威向银团申请的不超过1.18亿欧元定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该贷款用于马来西亚生产项目建设,由Hermes出口信用保险承保。
3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65.49亿元,占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66.40%,且担保总额已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0%,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4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48.85%,经营正常。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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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78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子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资产质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系通过公司 全资子公司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以下简称“英诺威”),因生 产项目建设需要,向银团申请最高不超过 118,473,495 欧元、由 Hermes 出口信用 保险承保的定期贷款。该银团由德国商业银行股份公司担任贷款代理行;香港上 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德国商业银行股份公司担任出口信用机构联合协调安排行 及牵头安排行。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英诺威”) 就上述贷款分别提供不超过 118,473,495 欧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分 别与德国商业银行股份公司签订了《担保与补偿契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22,327,491 马来西亚令吉 经营范围:工业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电池及电池部件的制造与销售;高科技

产品的研发、生产与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加坡英诺威 100%股权,新加坡英诺威持有英诺 威 100%股权,英诺威为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4,175,696,292.244,832,547,775.88
负债总额(元)1,654,609,394.292,360,872,095.08
净资产(元)2,521,086,897.952,471,675,680.80
资产负债率39.62%48.85%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7,999,536.99173,655,736.50
利润总额(元)64,786,733.0536,952,793.63
净利润(元)62,966,894.0736,952,793.63

英诺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签署的《担保与补偿契据》

  • 1、贷款代理行:德国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 2、借款人: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担保金额:不超过 118,473,495 欧元
  • 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浮动利息)、罚息、复利、

承诺费、各类代理行费用、税费、赔偿、补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以及主 融资协议项下借款人应付的全部款项。

  •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不可撤销并无条件地承担担保义务,

担保人放弃要求贷款代理行先行向主债务人、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或先行处置任 何担保资产的权利;担保人的义务独立于主融资协议以及出口设备采购合同,不 因主融资协议或出口设备采购合同的无效、可撤销、不生效而解除;本担保属于 内保外贷,公司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契据签署之日起至融资代理行确认所有受担保债务

已不可撤销地全部清偿、且任何融资方就融资文件项下提供的融资不再承担任何 承诺或责任(无论现在或未来、实际或或有)之日止的期间。仅为内保外贷登记 之目的,保证期间于最晚终止日之后三年之日(即 2039 年 8 月 1 日)届满。

(二)新加坡英诺威签署的《担保与补偿契据》

  • 1、贷款代理行:德国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 2、借款人: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4、保证人: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
  • 4、担保金额:不超过 118,473,495 欧元
  • 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浮动利息)、罚息、复利、

承诺费、各类代理行费用、税费、赔偿、补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以及主 融资协议项下借款人应付的全部款项。

  •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不可撤销并无条件地承担担保义务,

担保人放弃要求贷款代理行先行向主债务人、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或先行处置任 何担保资产的权利;担保人的义务独立于主融资协议以及出口设备采购合同,不 因主融资协议或出口设备采购合同的无效、可撤销、不生效而解除。

  •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契据签署之日起至融资代理行确认所有受担保债务

已不可撤销地全部清偿、且任何融资方就融资文件项下提供的融资不再承担任何

承诺或责任(无论现在或未来、实际或或有)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54,860.55 万元,占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6.40%。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签署的《担保与补偿契据》;
  • 2、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签署的《担保与补偿契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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