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通股份2026-09-08 00:00

摘要

1兴通股份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股东会定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激励核心员工,提升公司竞争力。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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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6 年 9 月 7 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 为 4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其龙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与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增强员工归属感与团 队凝聚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关联董事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 陈其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 陈其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 4、授权董事会对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有效。

关联董事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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