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东兴证券2026-09-08 00:00

摘要

1东兴证券发布关于A股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因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及信达证券已获证监会批复,公司将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主动终止上市情形。
3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终止上市申请,若获批将在5个交易日内摘牌,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4本次终止上市系重组流程中的必要环节,非经营恶化所致。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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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拟 由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向信达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东兴证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 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 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 号)。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9.7.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公司 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可以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4 月修订)》之第九号现 金选择权的规定,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主 动终止上市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的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文件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 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并在受理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交所要求公 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 累计不得超过 30 个交易日。

若上交所作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上交所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决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 整理期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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