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华钰矿业2026-09-08 00:00

摘要

1华钰矿业公告称,董事长刘良坤及另外4名董事因个人意愿辞职,其中3人存在未履行完毕的IPO承诺。
2董事会提名成国军(实控人亲属)、马添翼、孙卢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孟庆斌、承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3此次换届涉及核心管理层更迭,新任非独立董事具有产业及投行背景,且与实控人关联密切,预示公司治理结构及战略方向或将调整。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39 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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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刘良坤先生、刘建军先生、徐建华先生,独立董事何佳先生、刘玉强先生(以下 简称“上述 5 名董事”)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意愿,上述 5 名董事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及对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刘建军先生后续将在战 略层面继续服务公司;刘良坤先生、徐建华先生、何佳先生、刘玉强先生将不在 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成国军先生、马添翼先生、孙卢伟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孟庆斌先生、承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 名离任职务离任时 间原定任 期到期 日离 任 原 因是否继续 在上市公 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 任职具体职 务(如 适用)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
刘 良 坤董事长、董事、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选举产 生新任 董事后2028年 4 月 23 日个 人 意 愿否不适用是,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但不 属于增持承
考核委员会委员诺
刘 建 军董事选举产 生新任 董事后2028年 4 月 23 日个 人 意 愿是其他是,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但不 属于增持承 诺
徐 建 华董事选举产 生新任 董事后2028年 4 月 23 日个 人 意 愿否不适用是,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但不 属于增持承 诺
何 佳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新任 董事后2028年 4 月 23 日个 人 意 愿否不适用否,不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含 增持承诺)
刘 玉 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新任 董事后2028年 4 月 23 日个 人 意 愿否不适用否,不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含 增持承诺)

注:刘良坤、刘建军、徐建华三位董事离任后将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 说明书》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 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良坤先生、何佳先生、刘玉强 先生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 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董事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新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委员选举程 序完成之前,刘良坤先生、何佳先生、刘玉强先生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为确保公司治理的连续性与决策的有效性,在新任董事选 举程序完成之前,刘建军先生、徐建华先生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其辞职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上述 5 名董事将按公司离职管理等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 5 名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良坤先生、刘建军先生、徐建华先生离 任后将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何佳先 生、刘玉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 5 名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 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 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补选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成国军先生、 马添翼先生、孙卢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孟庆斌先生、承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孟庆斌先生已经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承金先生承诺将尽快参加并完成证券 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有关材料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补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附件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成国军,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中学历。

1995 年至 2019 年,历任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员、部门经理; 2019 年至 2026 年,任万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源市万洋肥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2022 年至今,任河南万洋锌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国军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军亮先生的姑父。

马添翼,男,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国人民大学,博士学历。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 部主任科员;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主任科员;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兴业银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与金融市场业务线总裁;

  • 2018 年 6 月至 2026 年 8 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债券业务线、投行业务线执行总 经理。

孙卢伟,男,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吉 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至 2017 年,任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 有限公司生产处工艺员、企管办管理员、企管办主任助理;2018 年至 2022 年, 任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办副主任、企管办主任;2022 年至 2026 年,任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河南万洋锌业有限公司监 事、共青团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2026 年至今,任 河南万洋锌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国军先生、马添翼先生、孙卢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成国军先生、马添翼先生、孙卢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二、独立董事

承金,男,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 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9 年 4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 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辅导员;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4 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002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2007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发展规划处处长;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中国 地质大学(北京)人事处处长;2020 年 3 月至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 科学与资源学院党委书记。

孟庆斌,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南

开大学,博士学位。2009 年至 2013 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2013 年至

  • 2019 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20 年至 2026 年,任北京扬德环保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金先生、孟庆斌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承金先生、 孟庆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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