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参股组建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2 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组建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参股投资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布局作出的决策,旨在拓展 新兴能源业务板块。该项目前期以研发投入为主,可能存在政策环境 变化、技术路线迭代、研发周期延长、技术成果产业化不及预期等不 确定性影响,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审慎投资。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
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股组建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核产业的战略部署,抢抓核电产业发 展机遇,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核总”)等投资方共同投资组建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 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核产业公司”)。
核产业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出资
52,000 万元,持股比例 52%,为核产业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成都核总出资 3,000 万元,持股比例 3%;粤 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 创基金”)出资 16,000 万元,持股比例 16%;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资本”)出资 4,000 万元,持股比例 4%;成 都未来产业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未 来创投”)出资 1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普什”)出资 5,000 万元,持股比例 5%。
(二)关联交易情况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
资组建核产业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本次参股投资组建核产业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组建四川能源核产业 有限公司(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忠武先生、蒋 建文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组建核产业公司有关事项已取得四川省国资委批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号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诚 注册资本:3,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泰路 112
历史沿革: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是经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战 略性重组原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四川能 源发展集团对能源产业链关键环节全面布局,加快发展以综合能源为 核心主业,大力培育先进制造、高端化工、医药健康、产融结合的“1+4” 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集源网荷储一体化、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 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现代综合能源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燃气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医 疗服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 开发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 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 养老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末,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资产总额 4,181.91 亿元,净资产 1,386.75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13.03 亿元,利润总额 103 亿元。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关
联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段永强 注册资本:40,450 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长顺大道一段 328 号 经营范围:核动力工程的设计、研究;核动力设备研发、生产、
贸易、销售及技术服务;反应堆工程承包、管理、咨询;核电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核技术应用;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 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持股 100%,实 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2.企业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4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
金小镇基金 9 米商业平台 29-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 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有限公司并持有份额 39.6432%,其他主要股东有:深圳市国创引科 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份额 37.4628%,工银金融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份额 7.9286%,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份额 7.9286%。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名称: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楠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
创投广场 52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许可经营项 目:无。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4.企业名称:成都未来产业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管理人: 成都技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崇州市晨曦大道中段明湖科创园 C1 栋 3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份额 99.9846%,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资委。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5.企业名称: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文春 注册资本:32,187.517719 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 1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 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销售 代理;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国资委。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三、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1.公司名称: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
登记为准)
-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除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
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民用核安全设备设 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 节能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新材料技术研 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业设计服务;机械 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或许可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上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公司定位 核产业公司是以先进多用途核能微堆技术研发应用为主的科技 产业公司,定位为资源整合中心、研发创新中心与投资决策中心。业 务范围主要包括铀氢锆燃料加铅铋冷却微堆的研发和产业化;兼以绿 能产业(有机朗肯循环热电转换技术、热泵、碳捕集及深度利用等) 研发应用及微堆沿途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同步开展堆产同位素、核药、 核医疗设备、核医疗环保等领域的产业投资。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参股组建核产业公司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各方均以货
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权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方尚未签署《股东出资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设立
- 1.公司名称:四川能源核产业有限公司
- 2.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 3.注册资本:10 亿元
-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除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
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民用核安全设备设 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 节能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新材料技术研 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业设计服务;机械 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或许可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5.营业期限:永久
- 6.股东出资情况
- 7.延期出资责任 各出资人按照上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缴付出资。若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 | 52,000 | 52% | 货币 | |
| 川能动力 | 10,000 | 10% | 货币 | |
| 成都核总 | 3,000 | 3% | 货币 | |
| 国创基金 | 16,000 | 16% | 货币 | |
| 创新资本 | 4,000 | 4% | 货币 | |
| 未来创投 | 10,000 | 10% | 货币 | |
| 宜宾普什 | 5,000 | 5% | 货币 | |
| 100,000 | 100% |
出资人未能按期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延迟出资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向守约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治理
- 1.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2.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川能源发
展集团委派 3 名,成都核总委派 1 名,国创基金委派 1 名。所有董事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均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推荐。川能动力、未来创投及宜宾普什各 委派 1 名董事会观察员,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观察员不享有董事 会表决投票权,但有权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意见、查阅董事会会议 文件和相关材料,知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股份锁定与转让 1.股份锁定期
- 1.1 各方同意: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96 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 1.2 下列两种条件任一条件成就时,股东方可以选择通过转让方
式在锁定期实现退出:(1)首次非核试验演示成功、核能示范工程 验收合格且核产业公司进行首次融资;(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该股 东转让股权。
2.锁定期内股份限制
- 2.1 锁定期内各股东不得向现有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 2.2 锁定期内各股东不得对外质押股权,但为公司债务提供质押
担保的除外。
3.锁定期内股东间股权转让。股东仅可以在现有股东内部进行 转让,转让方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享有按照实 缴出资比例同比例受让的权利,收到通知后 30 日内未书面答复的股 东,视为放弃该次受让权。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逾期出资,按每日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
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向其发出催缴通知,限期(不少于 60 日)催缴欠缴的出资;宽限期满后,若欠缴的股东仍未实缴出资的,
公司经董事会决议,有权向其发出书面失权通知,由其他股东按照实 缴出资比例认缴该部分未缴出资。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系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主导,核产业公司由控 股股东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仅参股,不涉及土地租赁、人员安 置、同业竞争等事项。交易完成后,公司会持续关注可能产生的关联 交易等情形,如有相关情形出现,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组建核产业公司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家核产业发展战略、
服务四川“核大省”向“核强省”转型的重要举措。核产业公司聚焦先进 核能微堆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有利于公司前瞻性布局核产业赛道, 拓展新兴业务板块,与公司“新能源电力+新能源材料”主业形成战略 协同。
本次投资金额 1 亿元,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不会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规模可控,公司主营业务具备完整 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因该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 经营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 1.技术风险:微堆技术(铀氢锆燃料、反应堆系统等)尚处于
研发阶段,存在技术路线迭代、研发进度滞后、知识产权纠纷及核心 技术人才流失等风险,技术成果产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 2.政策与法律风险:核产业涉及国家严格监管,存在核安全监
管及项目审批许可、燃料供应及资源保障、环保许可及社会稳定等方 面的不确定性。
- 3.市场风险:存在市场培育及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场景落地和
客户转化、国内外竞争及替代等风险。
- 4.经营与财务风险:项目前期以研发投入为主,可能影响公司
经营业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跟踪标的公司的运营管理和研发进 展情况,督促其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能
源发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38,904.01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认为:本次投资组建核产业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属于企业 正常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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