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关于全资孙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6-065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拟交易标的初始受让价款(土地出让金)约 38,038.84 万元,截至目前,天水昱
晟已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 26,811.59 万元(不含税费等其他款项),尚有 11,227.25 万元土 地出让金未支付(根据拟签订的收储协议,天水昱晟后续无需再另行支付)。
- 2、拟交易标的账面价值 39,259.29 万元,本次交易估价为 34,678.78 万元,拟收购价款
为 34,595.01 万元(其中:拟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23,367.76 万元,剩余 11,227.25 万元(天水 昱晟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土地收购协议为 准。
- 3、本次拟交易事项初步测算短期内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 年净利润约 4,660 万元,但从
中长期来看,有效避免了大额资金沉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4、本次拟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与政
府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确认;交易双方尚需签署收储协议,收储时间、收储补偿款到账时间 及合同履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同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0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土地收储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交易事项概述 为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公司全资孙
公司天水昱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昱晟”)拟与天水市土地收购 储备中心签署收储协议,拟对天水昱晟位于天水市成纪新城高家湾片区 2021-48 号宗地进行收购,土地面积 73,505 ㎡(约合 110.26 亩),拟收购价款为 34,595.01 万元(其中:拟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23,367.76 万元,剩余 11,227.25 万元(天水昱 晟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土地收 购协议为准。
2026 年 09 月 0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本次拟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本次拟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拟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相关协议及办理资产变更等相关手续。 二、拟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20500720202671N 住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 650 号 负责人:裴晓娟 性质:事业单位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举办单位: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系事业单位,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具备履约能 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 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三、拟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被收储的土地位于天水市成纪新城高家湾片区,权利人为公司全资孙 公司天水昱晟,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 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甘(2021)天水市不动产权第 0014817 号,土地使用 权面积 73,505 ㎡(约 110.26 亩),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07 月 26 日至 2091 年 07 月 25 日。初始受让价款(土地出让金)为 38,038.84 万元,截至目前,天水昱晟 已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 26,811.59 万元(不含税费等其他款项),尚有 11,227.25 万元土地出让金尚未支付。
截至本公告日,土地处于未建状态。 2、拟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上述拟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
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 属转移的事项。
3、本次拟交易标的作价情况 本次拟交易标的账面价值39,259.29万元,其中初始受让价款38,038.84万元,
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合计 1,220.45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价为 34,678.78 万 元,同时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基础价格的下调幅度等,最终确定的收 购价款为34,595.01万元,其中拟现金支付收购价款23,367.76万元,剩余11,227.25 万元(天水昱晟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双方债权债务抵销。
四、拟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收购方: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被收购方:天水昱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收回收购宗地基本情况及收回收购价款 依据自然资发〔2024〕242 号、天政办发〔2025〕19 号文件精神,甲方收购
乙方位于成纪新城高家湾片区的 2021-48 号宗地,面积 73,505 ㎡(约合 110.26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
收购总价款为 233,677,600 元(大写贰亿叁仟叁佰陆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其中:专项债券资金 186,940,000 元(大写壹亿捌仟陆佰玖拾肆万元整),市财 政配套资金 46,737,600 元(大写肆仟陆佰柒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
(二)土地移交
- 1、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自行负责解除设立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融资、担保、租赁、地役权、查封等任何他项权利及涉法涉 诉状态,确保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晰、唯一、完整地归属乙方,不存在任 何第三方权利主张或法律障碍(乙方获取土地前的历史遗留权属纠纷除外)。
-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土地及该宗地已
办理的全部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双方签署《土地移交协议》,配合甲方办理该宗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乙方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乙方做出书面说明,且在 双方签署《土地移交协议》后即视为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终止,由甲方取得该土地 完整权益。
(三)收回收购价款支付
- 1、在甲方确认本合同“土地移交”条款规定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土
地实物移交、权证交付/说明、签署移交协议、他项权利清除)已完成,且满足 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条件后,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及申请流程,向天水市财政局提交 支付乙方收购价款的书面申请(包含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
- 2、天水市财政局将收购价款下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收款账
户付款,其中:专项债券资金于 2026 年 09 月 30 日前向乙方付清;市财政配套 资金拨付至甲方账户后于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再按照与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担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义务,前述合同双方就此再无其他 债权债务。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土地及不动产权证书交付、
他项权利清除等全部义务。在土地移交完成后,依法接收并管理收回收购的地块。
- (2)按本合同“收回收购价款支付”条款规定及时申请支付收购总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乙方须全面完成本合同“土地移交”条款规定的全部事项,然后享有
取得收回收购价款的权利。
- (2)乙方向甲方移交土地前,如宗地内有乙方新建的地上、地下所有建(构)
筑物以及各类附属物与设施,乙方需完全拆除,并负责清运全部渣土、平整场地 至甲方认可的标准,拆除清运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土地使用权存续期间的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 (五)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因
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落实国家政策的举措,因 财政配套资金未拨付到甲方账户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六) 其他
-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土地收储的其他安排 本次拟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
亦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 交易对手方成为潜在关联人。土地收储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交易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
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拟交易事项初步测算短期内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 年净利润约 4,660 万 元,但从中长期来看,有效避免了大额资金沉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根据收储协议签署时间、收储补偿款到账 时间及合同履约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将以审计 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 需与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确认;交易双方尚需签署收储协议,收储时间、收 储补偿款到账时间及合同履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同类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审慎投资。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2、拟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