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验资报告

皖通科技2026-09-05 00:00

摘要

1皖通科技发布验资报告,确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
2本次发行75,418,994股A股,发行价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15亿元,净额约4.09亿元。
3认购方为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426万股)和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1115万股)。
4变更后注册资本增至5.04亿元。
5该事项属再融资落地,资金已到账。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3. 验资事项说明
  • 4. 银行回单复印件
  • 5. 银行询证函回函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中兴华验字(2026)第 00000154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皖通科技”)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 12 时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 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 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409,749.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6 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 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75,418,99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14,804,467.00 元。

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03,828,743.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 12 时止,贵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713,534.28 元(不含增值税)后,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额为人民币 409,090,932.7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5,418,994.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人民币 333,671,938.72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409,749.00 元,

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26】第 0017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 民币 503,828,743.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 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3.验资事项说明
  • 4.银行回单复印件
  • 5.银行询证函回函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9 月 1 日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为安徽皖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5 月经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合高管(1999) 19 号文批准成立,2007 年 5 月,经安徽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简称“皖通科技”,证券代码“002331”。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本次增资前,贵公 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 428,409,749.00 元。

根据贵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1926 号 )的核 准,同 意皖通 科技 向 特定 投资者 发行普 通股 (A 股)75,418,994.00 股;现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5,418,99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503,828,743.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1926 号),贵公司向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264,762.00 股、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154,232.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75,418,994.00 元,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 12 时止,贵公司已向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64,762.00 股、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54,23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5.5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 4,396,927.35 元(含增值税) 后的剩余款项为 410,407,539.65 元,主承销商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汇入贵公司在 华 夏 银 行 北 京 城 市 副 中 心 分 行 自 贸 试 验 区 高 端 产 业 片 区 支 行 开 立 的 10291000002867936 账号。

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5,713,534.28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合同金额(含税)合同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4,926,927.354,648,044.67
审计及验资费630,000.00594,339.62
律师费424,000.00400,000.00
登记费75,418.9971,149.99
合计6,056,346.345,713,534.28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人民币 5,713,534.2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090,932.72 元,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5,418,99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33,671,938.72 元。

四、其他事项 贵公司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银行回单复印件
银行询证函回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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