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董事王宁先生、赵静 女士、吴承刚先生通讯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张天 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同意实施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许宁、陈绮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许宁、陈绮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授权董事会在公 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 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 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 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 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限售事宜;(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许宁、陈绮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库存股份的议 案
若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剩余未认购(本决议所称“认购”包 含签订认购协议和向公司缴纳认购款项)库存股份,董事会同意根据2026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认购情况,注销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后 剩余的库存股份,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库存股份数量-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认购数量。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份确定公司本次注销库存股份的具体数量并办理有关减资手续。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董事会同意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
根据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内容,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委 任一名受托人,以受托人按公司指示于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现有 H 股股份作 为奖励股份来源,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下拟授予的 H 股奖励股份不超过 208 万股,约占本计划采纳日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总数的 1.54%。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许宁、陈绮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处理 H 股股份奖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管理及实施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之目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向董事
会或获授权人士授予以下授权:
- (1) 管理及营运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并对该计划的日常管理及实施
作出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厘定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项下参加对象的资格标 准及条件、厘定参加对象名单,以及厘定奖励股份的授出日期、归属日期及归属 条件;
- (2) 倘本公司进行资本化发行、发行红股、供股、公开发售、股份拆细或股
份合并,则对奖励股份数目及购买价(如适用)作出相应调整;
- (3) 为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之目的成立信托及╱或委任受托人,办理
与信托架构有关的所有法律事宜并签立信托契约及相关文件,以及指示受托人购 买本公司 H 股;
- (4)于达成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所载之相关授出条件后,向参加对象授
出奖励股份并处理与该授出相关之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参加对象发出授出 通知、代表本公司与合资格参加对象订立股份奖励协议及与 2026 年 H 股股份奖 励计划相关之其他协议,以及向联交所及其他监管机构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 (5) 在计划限额内,就任何拒绝接纳授出,或其奖励股份已失效或另行须根
据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予以调整之参加对象,重新分配及调整相关奖励股 份;
- (6) 审核及确认参加对象之奖励股份归属资格及条件,厘定参加对象是否已
达成归属条件,并处理奖励股份归属所需之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参加对象 发出归属通知、指示受托人将已归属之奖励股份转让予合资格参加对象或将参加 对象登记为信托账户下之受益人,或根据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之规则以其 他方式处理奖励股份;
- (7) 就尚未授出、尚未归属、已失效或已退回的奖励股份之日常管理向受托
人作出指示,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处理与该等奖励股份 相关之权益及信托资产,并就(其中包括)资料披露及调查要求与规定配合相关 监管机构;
- (8) 制定或修订与管理、解释、实施及运作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相关
之管理规则、安排、指引、程序及╱或规例;
- (9) 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以及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
计划之相关条款,不时对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作出修订或调整;惟若适用 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或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任何有关修订必须获得股东、董 事会及╱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该等修订在取得有关批准前不得生效;
- (10) 就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之目的聘任受托人、会计师、律师、财务
顾问、代理、银行及其他专业机构,并处理与该等聘任相关之所有必要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与信托安排相关的所有事宜),以及厘定相关中介机构的服务费及付 款安排;
- (11) 签署、签立、修订及终止与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协议
及其他相关文件;
- (12) 向联交所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办理及完成有关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
划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及其他程序(如需);签署、签立、修订及 完成提交予相关当局、组织及个人的文件;以及采取其认为与 2026 年 H 股股份 奖励计划有关之所有必要、适当或合宜的行动;
- (13) 解释及诠释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的规则,并行使绝对酌情权处理
任何因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引起的问题或争议;及
- (14) 管理及执行实施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所需的所有其他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采取及订立一切为使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全面生效而可能属必要 或权宜的行动与安排,以及签署一切实施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所需之文据、 契据及文件;适用法律、法规、联交所上市规则、管理规则或组织章程细则明确 规定须由股东会行使的事项除外。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许宁、陈绮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的议案
为公司资金流动性需求,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货币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授信方式及用途等 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外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 包括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证、抵押等各类法律文件。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备查文件
-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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