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ST 南新 公告编号:2026-05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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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96 号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31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9 月 22 日
至2026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 |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3)人 | |
| 选举李智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选举彭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选举袁超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 选举姚元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选举王君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189 | ST 南新 | 2026/9/15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 1、现场登记:2026 年 9 月 18 日 9:30-11:30,14:30-16:30。
-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6 年 9 月 18 日 16:30 之前。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96 号自编 1-2 栋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
东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 用。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96 号自编 1-2 栋 联系电话:020-38952013 传真:020-80672369 联系人:李旋、彭燕君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5 日
-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9 月 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选举李智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选举彭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选举袁超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选举姚元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选举王君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 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 4.01 | 例:陈×× | √ | - | √ |
| 4.02 | 例:赵×× | √ | - |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 |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 5.01 | 例:张×× | √ | - | √ |
| 5.02 | 例:王×× | √ | - | √ |
| 5.03 | 例:杨×× | √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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