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摘要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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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8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议公开、公正、合法有效, 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 订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或法人单 位证明,委托出席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工作人员验证后领取股东会议 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与会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请将移动电话调至 振动档或静音,并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 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建议其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特殊情况,应经董事会同意并向董事会办公室申报。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应举手示意,并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
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举手先后顺序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3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 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 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 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 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请根据《明新旭腾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网 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君新先生 四、会议介绍 (一)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罗政先生宣读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 由董事会秘书罗政先生简要介绍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六、审议与表决 (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三)会议主持人提名计票、监票人名单,会议选举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四)工作人员下发表决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一)工作人员收集表决票,在律师见证下,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
议股东的表决结果 (二)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三)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四)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 (一)主持人庄君新先生宣读股东会议决议 (二)见证律师发表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 (三)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四)主持人庄君新先生宣布会议闭会
议案一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 24.37 元/股的 85%(即 20.71 元/股),已触发“明新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明新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7 号文核准,明新旭腾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67.3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67,300.00 万元,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 书〔2022〕109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0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明新转债”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起 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4.81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 1、公司在 2022 年 5 月 6 日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 24.81 元/股调整为 24.51 元/股。
- 2、公司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 24.51 元/股调整为 24.41 元/股。
- 3、公司在 2026 年 5 月 11 日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自 2026 年 7 月 6 日起,“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由 24.41 元/股调整为 24.37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明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 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 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4.37 元/股的 85%(即 20.71 元/股),已触发“明新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明新转债”投资价值,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 等诸多因素,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明新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向股东会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的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会召 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修正前“明新转债”的转股价格(即 24.37 元/股),则 本次“明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修正。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明 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 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9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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