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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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ST南都披露风险警示进展:因2025年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及银行账户冻结,公司股票自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目前公司已完成印章管理等内控整改;
3但账户冻结情况严峻,合计被申请冻结金额约35.95亿元,占净资产254.34%,实际冻结7547万元;
4近12个月新增诉讼仲裁96起,涉案金额约1.8亿元。
5若连续两年内控被否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ST 南都 公告编号:2026-07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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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 章 9.4(四)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2026 年 5 月 6 日,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

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概况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 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 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成立

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 1、公司已完成《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客户及信用管理规定》《应收账款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的补充、修订工作, 进一步明确并严格限制分级审批权限,细化具体执行流程和规范,增强动态管理 和风险预警。同时,针对制度关键内控点组织培训,进一步强化核心关键岗位风 险合规意识。内审部门将常态化推进用印管理、预付款项、担保、客户信用管理 等重点内控事项的专项审计工作。

  • 2、公司印章管理已严格执行印章专人保管、双人管控、岗位分离及分级授

权审批流程,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审议与审批程序后用印,印章管理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已整改完毕。公司严格执行借款、担保等相应审议程序;落实担保总额控制 及风险预警机制,财务部门全程监控资金收付与担保履约风险,杜绝未经审批擅 自开展相关业务。

  • 3、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化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并将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常态化。

  •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账户合计被冻结 184 个,被申请冻

结金额合计约 359,460.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4.34%;公 司账户目前实际冻结金额为 7,547.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4%。本次冻结原因为公司债务逾期等诉讼纠纷,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本次 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基本户、一般户等,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 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协商债务危机化解方案,力求 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96 起,新增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约 18,017.64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公司已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 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

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六)项的

规定,若公司存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 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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