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晶科能源2026-09-04 00:00

摘要

1晶科能源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3日召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占比66.23%。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38%,其中中小投资者反对比例达80.44%。
3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律师见证决议合法有效。
4本次下修转股价旨在促进转债转股,缓解偿债压力,但需关注后续具体下修幅度及正股稀释风险。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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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1 号晶科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28
普通股股东人数9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781,451,1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781,451,1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66.22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6.227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0,269,412,26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为 29,721,264 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 2、 董事会秘书蒋瑞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6,603,886,61897.3816176,408,9462.60131,155,5770.017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1《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晶 能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41,73 2,51819.0301176,4 08,94<br><br>680.44291,155, 5770.527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股权登记日持有“晶能转债”的股东对本次股 东会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马臻、彭晓莹
  •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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